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部門,省市駐區有關單位:
《龍湖區關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扶貧對象的實施方案》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27日
龍湖區關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扶貧對象的
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促進扶貧對象實現就業,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于開展脫貧攻堅戰的工作部署,按照《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扶貧對象工作意見的通知》(汕府﹝2017﹞133號)、《印發<關于我市就業技能社保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2017﹞110號)、《中共龍湖區委 龍湖區人民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實施意見》(汕龍發﹝2016﹞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扶貧對象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貫徹落實省、市、區精準扶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積極開發精準扶貧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貧困人員就地就近就業,以改善貧困家庭生活條件,提高貧困家庭生活水平,實現就業扶貧,就業脫貧。
二、崗位范圍
本實施方案所稱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部門出資或扶持開發,主要用于安置就業困難貧困人員就業,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便民利民就業崗位,包括社會管理類、公共服務類和其他公益性崗位。
三、安置對象
公益性崗位用于安置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就業愿望和處于無業狀態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成員。
四、崗位開發及安置計劃
2018-2020年期間,外砂、新溪兩鎮及鷗汀街道要因地制宜,參照《基層社會管理類和公共服務類崗位目錄》(附件1),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開發扶貧公益性崗位。2018年兩鎮各開發5個精準扶貧公益性崗位,安置扶貧對象就業,今后每年視上級政策調整及就業扶貧工作推進情況再下達安置計劃。
五、崗位待遇及資金安排
(一)被安置人員在聘用期間,其工資待遇按不低于2500元/月發放,政府給予工資補助每人每月2500元,其中,由區財政承擔1700元,鎮(街道)承擔800元。聘用期間被聘用人員社會保險、醫療保險費用(單位負擔部分)由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承擔;
(二)2018年公益性崗位安置資金,由區財政承擔部分在社保補助專戶存量資金安排,今后視工作開展情況將安置經費列入區人社局當年度部門預算計劃;
(三)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貧困人員安置到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可依照《關于明確我市促進就業專項資金補貼項目申請和核發有關事項的通知》(汕人社發﹝2015﹞7號)規定,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六、崗位管理
(一)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依法與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一年,同時也不超過3年,勞動者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續至其退休;
(二)從聘用首月起,按照相關規定,由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為被選聘到精準扶貧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辦理參加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手續;
(三)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發生變動的,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應及時將變動人員名單報區人社局備案;
(四)對到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切實做好退出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就業服務工作,對具備市場就業能力的人員,應通過送信息、送服務、送培訓幫助其盡快轉崗就業。
七、實施步驟
(一)申報崗位需求
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提出設立公益性崗位的申請(附件2),并對崗位名稱、崗位數量、工作內容、招錄條件、勞動期限、工資報酬等情況進行明確,報經區人社局同意后,向社會公告。
(二)人員招用
1、提出申請。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公益性崗位的人員向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提交申請資料(附件3),各鎮(街道)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出具意見。
2、招聘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工作按照“公開招聘、雙向選擇”的原則執行,具體招聘工作由各崗位使用單位負責落實。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可以通過考試、面談、走訪等形式對申請人進行考察,確定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
3、用工備案。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錄用人員一個月之內,應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落實人員參保并報區人社部門備案(附件4)。
以上工作每年6月底前完成。
(三)資金撥付
各鎮(街道)每年6月底前向區人社局報送上期(上年度7月至本年度6月)資金支出情況和下期資金使用計劃,區人社局核對后,按多退少補原則向區財政局提出公益性崗位資金申請,區財政局負責將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各鎮(街道)及時將兩級補助資金撥付公益性崗位使用單位,確保人員上崗后的工資發放及社保費繳納。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鎮(街道)要在人社所、村居利用LED宣傳屏、各村宣傳欄及微信等形式,廣泛宣傳精準扶貧公益性崗位的有關內容和信息,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人員踴躍報名。
(二)嚴格工作時限。各鎮(街道)要嚴格按照崗位申報和人員招聘工作的有關步驟和要求進行,確保各項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1:基層社會管理類和公共服務類崗位目錄
附件2:龍湖區精準扶貧公益性崗位申報表
附件3:龍湖區精準扶貧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
附件4:龍湖區精準扶貧公益性崗位選聘人員備案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