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
一、制定依據
《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汕頭經濟特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關于在龍湖區七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的區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實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力度,增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前瞻性和權威性,提升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及監督實效,不斷提高法治政府建設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年度立項計劃制度。
三、有關內容
龍湖區司法局牽頭組織區有關單位統籌研究各線條各領域年度工作計劃,同時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立項建議,經報區政府同意,形成2022年度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立項計劃。
四、有關要求
各單位應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隨意超越計劃制定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因特殊情況確需增補或者調整立項計劃的,應當按程序報經區政府同意方可補辦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