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
一、目錄編制背景
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根據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部署和重大行政決策有關制度規定,我區繼續深入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組織編制了《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二、目錄編制依據和內容
(一)編制目錄的主要依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二)編制目錄的主要內容:《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共納入1項事項:《龍湖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辦法(2021-2022年)》。
三、目錄事項的實施
(一)凡列入本目錄管理的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決策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等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
(二)本目錄實施期間,如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本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性質、政府工作任務的變化等情況,繼續對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梳理,及時提請區政府新增或調整事項,補充完善本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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