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訂背景
為加快推進深圳市坪山區—汕頭市龍湖區“百千萬工程”產業合作園區建設,進一步用好用活坪山區對口幫扶協作專項資金,努力推動更多優質產業項目在園區落地見效,結合我區實際,制訂《龍湖區關于支持產業有序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專項扶持措施》(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二、政策依據
《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產業有序梯度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珠三角地區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對口幫扶協作工作實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
三、制訂過程
按照區政府工作部署,區發改局(對口幫扶協作專班辦公室)聯合深圳市坪山區對口幫扶協作汕頭市龍湖區工作隊共同起草了征求意見稿。
四、主要內容
共有10條內容,分別涉及制定背景、獎勵措施、其他事項等。其中:
第一條,主要介紹了制訂背景情況及主要文件依據。
第二條至第九條,是主體部分,主要明確了相關獎勵標準,共涉及“深圳市坪山區-汕頭市龍湖區‘百千萬工程’產業合作園區”的各類企業,包括但不限于規上工業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及募集資金投資園區的龍湖區上市企業(A股、H股)和面向園區企業提供普法、商事調解、人民調解或“法治體檢”等公益法律服務的龍湖區法律服務機構。此外,還包括在坪山-龍湖產業協同發展基地掛牌運營的電子商務平臺、實際采購龍湖區內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產品、實現兩地企業產業鏈協作的坪山區內上市公司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工業企業等。
第十條,是其他事項說明部分,共包括5個方面內容,具體介紹了資金來源、相關企業需滿足的資質條件、專業術語解讀、獎勵措施期限及相關數據統計口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