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汕頭市龍湖區2019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龍湖區審計局局長 陳潮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報告2019年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一年來,我區審計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主要開展了組織實施2019年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區各部門單位能認真執行區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整體情況較好,財政收支管理總體規范,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支出結構不斷優化,基本完成了區人大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
——加強管理,提高財政收入質量。2019年,面對政策性減稅降費的大背景,區財政局積極落實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強部門協調,著力組織收入,實現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151,338萬元,其中稅收收入116,323萬元,稅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76.86%,財政收入結構質量較好。
——優化支出結構,民生領域重點保障。2019年,區財政部門合理調度資金,優先保障重大民生項目支出,全區教育、文化、科學技術、社會保障、醫療衛生、城鄉社區、節能環保、農林水、交通運輸、住房保障等十大民生領域累計投入220,697萬元,占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9.5%,同比增加21,157萬元。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成效較好,管理制度進一步健全。對上一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組織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按照審計要求已上繳、追回或歸還各級財政資金9,682萬元,撥付滯留和閑置資金22,010萬元,規范會計賬目資金13,116萬元,根據審計建議完善規章制度2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
本次審計重點關注了區財政局具體組織的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部分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區級決算草案反映,2019年區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29,934萬元,總支出329390萬元,結余結轉544萬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109,249萬元,總支出106,803萬元,結轉結余2,446萬元;國有資本經營總收入1,648萬元,總支出1,410萬元,結轉結余238萬元; 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68,083萬元,總支出60,568萬元,當年結余7,514萬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財政預算管理不規范
(1)部分權責發生制核算事項未報區人大常委會審批。2019年,區財政局列支權責發生制核算事項的5筆項目支出掛存資金8,767萬元,未履行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程序。
(2)部分存量資金使用未報區政府審批。區財政局對三個項目資金調整使用未執行相關審批程序,涉及資金1,632萬元。
(3)部分預算編制內容不完整。區財政局對2018年結轉的3個項目資金3,594萬元,未編入2019年初預算中的“2018年結轉2019年支出項目”。
(4)部分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部門和單位。區財政局將63個可明確實施部門或經常性項目金額合計18,479萬元列入代編預算,導致43項預留預算年末結轉5,879萬元。
(5)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編制管理不規范。一是區級統籌社保基金預算編制數與執行數偏差較大,社保基金預算編制準確率偏低。二是社保龍湖分局在編制社會保險費收入預算草案時沒有會同稅務機關編制;區財政局2019年度預算批復未按規定批復社保龍湖分局。三是區2019年存在已經享受城鄉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同時享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涉及人數17人,資金9.26萬元,已全部追回。四是2019年區財政部門的財政專戶與社保龍湖分局區級統籌兩項基金收支數據反映結果存在差異。五是社保龍湖分局2019年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戶資金占用個人賬戶資金13,143.11萬元。
2.部分財政資金未及時繳入國庫
一是未將部分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繳入國庫。
二是未將“財政專戶”結余資金及時繳入國庫(含歷年結余)。
3.部分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
(1)區本級涉農資金未統籌整合。2019年財政部門未按規定對本級涉農資金統籌整合。
(2)部分涉農資金撥付不及時。區財政局對部分涉農專項資金撥付不及時,涉及資金723萬元。
4.部分預算資金沒有通過國庫集中支付
2019年,區財政部分預算資金未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直接撥入預算單位實有賬戶。
5.區財政部門未對區屬街道執行部門預算管理制度
2019年,金霞、珠池、新津、龍祥、鷗汀等5個街道獨立編制部門預算,仍執行財政分成管理體制,未按規定執行部門預算管理制度。
6.暫存暫付款項未消化
(1)未完成暫存暫付款項年度消化任務。區財政局暫存暫付款項2019年度消化任務未能完成。
(2)財政專戶的暫存暫付款項未清理上報消化計劃。區財政除財政總預算會計暫存暫付款掛存外,其他各財政專戶的暫存暫付款項未清理上報消化計劃。
7.其他問題。一是國有企業產權轉讓款收益戶歷年赤字未消化。二是區國稅局部分借款未履行手續,新津街道(辛厝寮)以前年度借款未按期收回。
(二)部門預算執行及其他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組織對50個區一級預算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務收支情況審計,涉及資金總額202,058萬元。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單位能較好地履行工作職責,加強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財政財務收支基本符合實際情況,較好地執行了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單位預算編制管理不規范
有29個預算單位預算執行結果超出批復預算金額;1個單位預算編制未考慮上年結轉資金,1個單位預算追加規模較大,造成財政資金沉淀。
2.部分預算單位應繳收入未上繳財政
28個預算單位銀行存款利息金額126萬元、1個部門其他非稅收入2.71萬元,未清理上繳財政。
3.一般性支出控制不嚴
全區2019年一般性支出涉及的24個科目總金額46,537萬元,同比2018年決算數增加2,835萬元,占比6.78%,未能完成2019年省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的壓減5%的目標。
4.部分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到位
2019年,部分預算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年初無預算批復,涉及24個單位的144項政府采購項目;1 個部門個別采購項目未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5.部分單位未嚴格執行資產管理制度
5個單位22處房產閑置,賬面原值363萬元; 16個單位82輛報廢車輛未及時清理;1所學校學生宿舍樓未辦理竣工決算,涉及金額1,167萬元;1所學校固定資產價值結轉不完整、購置5.80萬元的辦公設備未列為固定資產和運動場土地款87萬元未列入無形資產核算管理。
6.部分單位會計核算和工程項目管理不規范,內控管理不到位
會計核算方面,3個單位存在會計核算不規范問題;工程項目管理方面,1個單位部分修繕工程項目基建程序倒置、造價審核不規范等;1個部門存在個別工程項目結算價超預算價和合同價、預留工程質保金超過規定比例、個別合同沒有簽訂時間;內控管理方面,3個單位存在個別重大經濟事項未見相關會議記錄或記錄不完整,3個單位的部分經費開支報銷手續不完備,3個單位使用現金發放臨時人員工資、誤餐補貼及支付培訓費等管理不規范問題。
二、“三大攻堅戰”審計情況
圍繞區委區政府打好“三大攻堅戰”的部署,組織開展了精準脫貧攻堅戰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審計。
(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區委、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各項扶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文件,采取多種措施構建龍湖區大扶貧策略,積極推進脫貧攻堅各項舉措落地。全區累計投入各類資金2,650萬元,發放扶貧貸款110萬元,扶貧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產業、就業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3個街道的扶貧開發資金均委托同一區直企業進行投資(該企業沒有按協議約定開展相關扶貧開發項目),以發錢分紅代替產業幫扶,未通過提供就業崗位、參與生產勞動等進行產業脫貧,貧困戶穩定增收缺乏保障,產業扶貧可持續發展不夠;建檔立卡對象參加崗前培訓,職業培訓效果不佳,就業率低;就業扶貧以獎代補發放憑據不規范。
2.部分惠民政策落實不到位。2個街道建檔立卡貧困戶有6戶8人因家庭成員自然減少或識別不精準退出建檔立卡扶貧信息系統,退出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繼續領取低保金,涉及金額1.5萬元;有12戶47人因準入不精準已被清退終止幫扶,上述人員在被清退前已違規享受扶貧資金2.70萬元;部分學校多退建檔立卡學生補助資金,涉及3所學校的學生62人、資金0.91萬元;部分學校結存以前年度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和生活費補助資金尚未發放,涉及資金12.90萬元。
3.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合規。截至2019年6月,扶貧資金701.75萬元未安排使用,其中扶貧開發資金651萬元滯留在街道(審計期后已安排使用),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資金51萬元未及時安排使用,未能發揮效益。
(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審計情況
組織對2019年度地方政府債券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我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大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力度,重點支持省、市、區重大項目建設,有力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 部分新增債券資金安排不規范。區財政局存在將一般債券資金安排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專項債券資金安排沒有收益的公益性項目的問題。
2.部分新增債券資金安排的項目未在項目庫中選取。如區財政安排給區住建局的債券資金項目“龍湖東片(新溪、外砂)污水管網工程”1000萬元、“潮汕大橋前期建設資金”500萬元,均未在項目庫中選取。
三、績效審計情況
結合對2019年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組織對部分財政專項資金、當年新增債券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審計。
(一)部分財政資金績效審計情況
1. 以前年度收回的部分存量資金閑置。區財政局以前年度調入國庫財政專戶掛賬和已通過盤活存量安排超過兩年未使用的部分資金,資金閑置,使用效益不高。
2. 部分新增債券資金未使用。截止2019年底,當年新增債券資金未使用,沉淀在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使用效益不高。
3、部分項目資金使用效益不高。2個部門的部分專項資金支出完成率低;2個部門的部分專項經費未按批準的項目和用途使用;1個部門的項目資金使用存在相互擠占。
(二)學前教育專項資金績效審計情況
1.部分績效目標未能完成。省級教育發展專項學前教育資金的績效指標中,尚有質量指標本地區學前教育毛入園率、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占比等未達標。
2.個別教育項目資金未形成實際支出。省財政下達區2019年用于支持龍湖區創建學前教育改革實驗區專項資金196萬元,市財政局于2019年6月13日將資金轉下達區財政局。截至2019年底,該項資金全額結轉在區財政局未使用。
四、政策措施跟蹤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2019年省級教育發展專項學前教育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工作,將學前教育發展納入社會發展規劃。省財政下達龍湖區2019年省級教育發展專項學前教育資金636萬元,其中用于支持公辦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新建、改擴建和改善辦園條件資金440萬元,相關單位制定了專項資金項目計劃清單并安排使用資金,取得一定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按規定程序及時分配2019年學前教育資金
2019年,省財政下達龍湖區省級教育發展專項學前教育資金440萬元,區教育局未按規定程序及時分配。一是區教育局對該項資金分配未提交區政府常務會審核,決策程序未到位;二是市財政局于2019年3月26日將資金下達區財政局,區教育局10月才完成該項資金分配,未及時分配該項資金。
(二)部分項目實施進度未達計劃
區教育局收到省專項學前教育資金440萬元,分配安排用于77個項目,其中2019年底應完成項目71個、資金總額270萬元。截至2019年底,20個項目未完成,項目資金58.03萬元結存在相關幼兒園。
五、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完成了龍湖區珠津工業區基礎設施升級改造項目、龍湖區區屬市政道路(金砂東路南側)加鋪瀝青罩面、新津河南岸沿河道路(324國道至沈海高速西側)工程項目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建設單位基本能加強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有效杜絕超計劃投資的現象,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工程投資成本核算不實
1.多計工程建設成本。3個工程建設項目存在多計工程建設成本。
2.建設單位對送審結算書審核不夠到位。3個建設單位均存在對工程項目結算書審核把關不到位,3個工程結算文件的質量偏差率均超過規定標準5%。
3.多付部分工程項目資金。1個建設項目多付設計費30.03萬元、施工圖審查費2.52萬元。
(二)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
1.工程建設的基建程序和設計變更管理不規范。3項建設工程都存在基建程序倒置;個別項目的多項設計變更,沒有履行報批手續或變更內容未按規定備案。
2.個別單位工程管理不規范。2個建設單位的項目施工合同簽訂未按規定簽訂補充協議;1個建設單位重復簽訂合同(第一份合同簽訂時項目因《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尚未辦理,導致合同約定的第2、3項測繪內容無法履行,所以只完成了合同約定的第1項工作;第二份合同是在項目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批準文件之后簽訂,內容是第一份合同中未完成的工作。上述變更行為,存在潛在重復付款的風險)、合同要素不完整。
3.相關中介機構履職不到位。3個工程項目的設計、監理單位履職不到位,主要是工程施工設計圖紙存在多處差錯,圖紙標示數量不準確,竣工圖紙審核把關不嚴,部分項目現場實際施工情況與竣工圖存在較大差異;監理單位存在現場管理人員沒有做好已取消及部分變更項目的工程洽商記錄,現場實際施工情況與竣工圖存在較大差異,現場監理工作記錄不夠詳細完整,部分事項屬事后補簽,欠缺部分隱蔽工程質量檢驗記錄,部分工程材料沒有進場報審表,未及時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延期審批手續等問題;2個工程項目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工程造價咨詢結果文件存在部分工程量計算不準確;2個工程項目招標代理單位擬訂招標文件不嚴謹等。
(三)基建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
3 個工程項目建設資金均未列入年度部門預算,涉及資金18,982萬元;1個建設單位提前支付工程進度款33.08萬元。
六、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以上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預算編制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預算績效理念有待增強,仍存在重支出輕績效思想,績效管理仍未貫穿財政資金管理全過程,造成部分資金沉淀閑置。二是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如在精準扶貧、涉農資金整合、項目建設等方面,由于職能部門、業務主管部門、項目單位等相關責任主體責任不落實、監督不到位、政策宣傳推廣力度不足等,導致有的問題屢審屢犯。三是個別單位預算執行有待進一步加強。個別單位項目資金預算執行率低,項目未按期完成。為此,審計建議:
(一)進一步落實預算管理改革要求, 提高財政管理績效
一是編制全面、完整的預算,嚴格控制代編預算規模,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二是加強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維護預算的嚴肅性。三是督促部門加大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力度,及時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四是繼續清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規范審批程序,按時限要求完成暫存暫付款項的消化。五是各預算單位切實履行預算執行主體責任,科學編制完整的部門預算,依法依規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規范預算支出管理。
(二)進一步加強債券資金管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
一是規范管理,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債務管理制度,建立與主管業務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做細做實項目庫,規范債券資金管理,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加快債券資金預算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是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及時實施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
(三)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財務和資產管理水平
一是加強對扶貧、涉農等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二是加強預算單位資產管理,對閑置房產和報廢車輛應及時清理,如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改革后,一些單位的報廢車輛未及時處置,要盤活閑置資產,提高資產使用價值。三是加強會計人員培訓,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
(四)進一步加強監管,提高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效益
有關主管部門要正確履職,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監督,強化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對違約、失信的中介機構應切實做好調整清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區審計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審計署的統一部署和省審計廳、市審計局的指導下,迅速組織3名審計人員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財政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自中央啟動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來,我區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由區委書記擔任總指揮,保證了龍湖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開展。區各相關單位基本能按各自的職責認真做好捐贈物資的接收、分配、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捐贈物資發放審批、出入庫登記和物資收發臺賬、信息公開等工作,加強對捐贈物資的管理。全區及時分配下撥專項資金共2,347.10萬元、及時使用專項資金1,980.12萬元。推動區慈善總會和4個指定接受社會捐贈的政府部門和單位及時撥付資金37.64萬元、分配物資11.91萬件。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違反財經法規問題,已作出處理意見;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區審計局將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區審計局將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覺接受區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盡責擔當,為龍湖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