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
龍湖區審計局局長 陳潮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0年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2020年以來,區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上級機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以及區六屆人大五次會議決議,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加大對中央、省、市、區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經濟社會運行情況以及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的審計力度,依法審計了2020年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020年,各部門、各單位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我區各項重點工作,全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推進全區社會經濟各項事業健康發展,2020年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積極抓好收入管理,增強財政保障能力。2020年,積極應對嚴峻復雜的經濟形勢,努力抓好財政收入管理,實現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比增長23.65%。
——優化支出結構,民生領域重點保障。2020年,集中財力加大對民生領域的投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資金保障。全區投入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科學技術、社會保障等十大民生領域資金占總支出的75.64%。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力度加大。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區審計局加大審計整改力度,督促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落實整改要求,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項逐條跟蹤落實整改,成效明顯。截至2021年9月底,審計工作報告指出的問題114個,已完成整改110個。按審計要求已上繳、追回或歸還各級財政資金1695萬元,規范會計賬目資金3008萬元,采納審計建議24條,完善規章制度6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積極推進財政審計全覆蓋,努力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財政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2020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編制、區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務收支情況審計。
(一)區本級財政管理審計
組織對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2020年,區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73944萬元,總支出366252萬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134318萬元,總支出126965萬元;國有資本經營總收入803萬元,總支出764萬元; 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72995.07萬元,總支出39395.99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全力落實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要求,集中財力落實“六穩” “六保”各項任務,2020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情況總體良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編制、批復不完整。一是個別大專項資金年初預算編制不精準、資金預算執行率低。二是區級大專項資金未批復各預算單位。區財政局在批復各預算單位預算時,未將“2020年區級大專項資金安排表”的項目資金25830萬元納入其中。
2.部分專項資金滯留未使用。一是個別專項資金至2021年5月31日未下達安排使用,涉及金額227.84萬元,審計指出問題后,該資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安排使用。二是2020年部分新增專項債券資金沉淀在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未投入項目形成實物工作量。三是區財政局非稅收入專戶掛存資金共2772.36萬元,截至2020年12月底未繳入國庫。四是區財政局2018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資金4771.3萬元閑置未安排使用。
3.資金管理和使用不規范。一是對部門預算未批復的個別項目資金安排支出,涉及金額0.91萬元。二是區財政局在區人大批復清理盤活存量資金之前,有三個盤活項目先行安排使用。三是2020年新增專項債券轉貸資金68萬元,調劑使用未按規定程序報批。四是全區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及實際采購金額分別為23693.68萬元、43799.84萬元。五是區財政局2020新增債券轉貸資金直接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涉及金額35171.66萬元。六是國庫存款余額遠低于存量資金規模,截至2020年12月底,龍湖區剔除財政專戶資金以外的存量資金規模為75675.64萬元,國庫存款余額僅28814.71萬元。
4.區財政局未制訂本級財政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
5.區財政局財政專戶部分會計核算不規范,存在錯記、多記、少記等問題。
(二)區級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審計
報告期內,區審計局完成62個區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加強財務管理工作,財務收支基本符合實際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管理不規范。一是部分部門、單位預算執行結果與批復預算差距較大,如某單位項目支出預算批復金額1487萬元,實際撥入2239.19萬元。二是3個單位3個項目經費支出預算執行率為零,涉及金額2260.49萬元。三是5個街道存在虛列預算支出,涉及金額10948.93萬元。
2. 5個單位應繳未繳財政收入441.5萬元。
3.一般性支出控制不嚴。全區2020年一般性支出涉及的24個科目總金額48097萬元,與2019年決算數相比增長3.35%,涉及辦公費增加558萬元、委托業務費增加10034萬元,涉及預算單位分別為43個、46個。
4.部分單位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到位。34個單位255項采購項目年初無預算批復,涉及金額4089.89萬元;3個單位的個別采購項目未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涉及金額42.01萬元。
5.工程項目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不規范。一是2個單位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二是3個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1個單位將財政戶資金納入代管戶列收列支,涉及金額2854.21萬元。
6.內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一是2個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二是4個單位部分大額支出未見有會議記錄或會議記錄內容不完整,涉及資金金額75.87萬元。三是部分經費支出管理不規范。4個單位現金使用不規范,2個單位存在以領代報的情況,2個單位部分支出項目沒有簽訂合同或部分合同執行不到位,3個單位部分經費開支報銷手續不完備。
7.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1個單位個別項目經費支出超范圍使用,涉及金額162.31萬元;1個學校個別年度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超支;1個單位部分專項資金沉淀兩年未清理,涉及金額18.57萬元;1個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項目使用不規范;4個單位的產假個人重復享受生育津貼,涉及金額15.94萬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圍繞中央、省、市、區重大政策措施,對龍湖區2020年促進就業優先政策落實情況,龍湖區2020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的籌集、分配、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審計。
(一)促進就業優先政策落實審計
審計結果表明,區相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促進就業政策措施,通過多種渠道穩定和促進就業,2020年1-11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6145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209人,就業困難對象再就業321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569人,新增吸納本省勞動力1820人,促進創業392人。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個別項目資金支出緩慢。截至2020年12月底,區人社局促進就業專項資金2個項目年初預算金額130萬元,年底未使用資金111.1萬元由區財政收回。
2.個別街道超標準撥付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經費,涉及金額4.4萬元。
(二)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審計
組織對區2020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的籌集、分配、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區相關部門重視義務教育工作,應由區級財政負擔部分基本能分擔支出責任。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區教育局對2020年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省補助資金下達不及時。截至2020年12月底,新溪、外砂片區18所中小學校該專項資金228萬元未使用。
2.個別學校以現金方式發放專項資金未經區教育局批準。2020年度,2所小學以現金方式發放義務教育家庭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未按規定向區教育局報批,涉及金額5.03萬元。
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圍繞區委、區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決策部署,重點開展了龍湖區福利院、龍湖區新津河(東段:324國道-金鴻公路、西段:旦家園-324國道)河堤景觀提升工程設計施工一體化工程項目投資建設管理情況審計,2020年度龍湖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工程投資建設項目審計
1.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一是2個建設項目存在工程建設的基建程序、預結算程序和設計變更管理不規范;二是個別建設項目估(概、預)算管理不規范。三是相關中介服務機構履職部分不到位。四是工程質量管理不規范。1個建設項目草皮種植成活率較低、部分項目沒有按圖施工等問題。
2.個別單位工程合同管理不規范。1個建設項目工程未完全履行合同約定支付施工圖設計費進度款123.67萬元;1個建設項目工程部分合同條款約定與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
3.基建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1個建設項目多付施工圖審查費6.48萬元;1個建設項目支付勘察設計費票據不合規;1個建設項目的工程款預付“三方監管”戶掛賬未及時清理;1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比例足額將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182.95萬元劃入施工單位“工人工資專戶”等問題。
(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
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使用管理不規范。一是2020年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占用個人賬戶4823.99萬元。二是區財政局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賬面未與社保龍湖分局賬面同步反映委托上級投資收益,涉及金額540.65萬元。三是區財政局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賬面掛存2019年及2020年分別撥付社保龍湖分局城鄉居保養老保險周轉金合計1548萬元未清結。
2.向繳費月份不足的人員發放機關事業養老待遇。社保龍湖分局在2名退休人員未辦理好企業養老保險轉入機關養老保險一次性繳費,累計繳費月份不足180個月的情況下,發放2015年8月至2021年1月機關事業養老待遇合計38.18萬元。審計指出問題后,社保龍湖分局已于2020年2月1日為2名人員辦理一次性繳費。
3.有10名重度殘疾人員未參加養老保險。龍湖區所屬的10名重度殘疾人應由區財政局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際未參加。截至審計時,社保龍湖分局已于2021年1月21日為上述人員參保開戶。
4.個別社?;鹳~戶未及時清理。社保龍湖分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保留在中國銀行龍湖支行的收入戶、支出戶未清理銷戶。審計指出問題后,社保龍湖分局于2021年4月16日,已作銷戶處理。
四、績效審計情況
組織對2020年龍湖區第三、第四季度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情況和抗疫特別國債資金開展專項審計。結合2020年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對2020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新增財政直達資金審計
1.龍湖區2020年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費補助資金34.02萬元未及時使用。審計指出問題后,龍湖區教育局已于2020年10月14日將上述資金撥付給各個學校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受助學生。
2.龍湖區將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直達資金撥至居委會實有資金賬戶,有92.44萬元滯留未使用。審計指出問題后,至2020年12月底,相關居委會立即整改,已將滯留資金全額支付到項目最終收款人。
3.龍湖區8.79萬元退役安置補助經費支出進度緩慢。審計指出問題后,區財政局已將資金分解至各街道用于無軍籍人員工資,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全部支出。
(二)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審計
2020年,市財政局下達龍湖區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資金共4項金額17739.7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區各相關單位能夠嚴格執行抗疫特別國債資金管理規定,抓好專項資金監督管理使用。但審計也發現,個別專項資金項目進展緩慢。區財政局于2020年10月分別下達龍湖區人民醫院、外砂鎮衛生院發熱門診規范化建設項目補助資金分別850萬元、10萬元,至2020年11月25日,資金全額未支出。審計指出問題后,上述單位加快項目補助資金使用進度,至2020年12月底兩筆資金均已全額支出。
(三)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審計
1.區財政局編制本級預算時未對2020年度區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績效目標進行審核。
2.區教育局自評報告中個別績效指標自評結果不準確。2021年3月,區教育局對2020年城鄉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使用情況開展的績效自評報告反映“資金實際支出率100%”。經查,區財政局下達2020年度中小學公用經費11961.03萬元,實際支出10464.76萬元,資金實際支出率87%。
五、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結合2020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區一級預算單位全覆蓋審計及部分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對各部門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區財政局對行政事業單位部分出租出借房產監管不到位
截至2020年底,2個單位管理的房產租借戶66戶,其中29戶沒有具體名稱;43戶租借人未繳納租金,造成國有資產收益損失。審計指出問題后,區財政局督促相關單位清理整改,對29戶沒有具體名稱的進行補登記;租金收繳方面,收取18戶租借戶租金169.24萬元、18戶拖欠租金、7戶不計租金。
(二)部分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
1.部分街道固定資產賬面總額與資產系統數據不相符,涉及4個新設立街道。截至2020年底,部分資產權屬關系未理順,資產管理系統數據不完整。
2.個別單位部分房產等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3個單位部分房產等未記入固定資產賬;1個單位未按每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3個單位部分房產空置;1個單位12套(間)房產長期欠繳租金;1個單位部分房產使用未履行報批手續;2個單位部分房產使用人情況不詳或權屬不清;1個單位固定資產未及時進行清理。
六、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團區委、區婦聯、區教育局、龍祥街道及市藍田中學等5個部門單位5名主要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的領導干部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積極推動所轄領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事業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重大經濟決策制度不完善。3個單位經濟決策制度不完善,有的單位未見有關對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效果情況的相關規定;有的單位工作規則、議事規則不健全。重大事項決策、重要投資項目安排、重大資金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不完善;有的單位經濟事項議事限額偏大等。
(二)執行區級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1個街道的雨污分流項目建設任務未按時完成。
(三)經濟發展指標未完成。1個街道部分經濟發展指標未能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四)對所屬單位的監管不到位。1個街道對轄區居委部分經濟事項監管不到位;1個單位對所屬學校的監管不到位。
七、審計移送主管部門處理的問題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區審計局將部分經費使用不合規問題移送區教育局處理。
(一)收回外借教師勞務費未上繳且使用不當
2017年9月至2020年6月,某中學收取該校兩位外借教師勞務費合計57.33萬元;期間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部分教職工各類名目補貼共計36.54萬元。
(二)部分津補貼發放不合規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某中學用部分專項經費發放部分教職工津補貼共計32.06萬元。一是用部分專項經費發放津補貼共計18.64萬元。二是以津補貼發放形式列支辦公等費用。該校每月發放部門及個人的茶水費、電話費補貼、交通費補等合計13.42萬元。審計指出問題后,該校已清退電話費補貼4.36萬元、交通費補貼1.86萬元。
八、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以上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對于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等,沒有建立分工責任追究機制,造成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細化,資金沉淀閑置問題仍有發生;二是制度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三是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如在項目建設方面,由于項目建設單位等主體責任不落實、監督不到位等,導致有的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為此,審計建議:
(一)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 提高財政資金績效。
一是區財政局要嚴格執行預算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編制全面、完整的綜合預算,提高預算編制精確度,及時全面批復各預算單位年度預算。二是區財政局要加快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實現“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提高財預算執行率。
(二)進一步加強監管,提高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資產管理水平。
一是區財政局要加強包括債券資金在內的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是區財政局要加強資產管理,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資產管理使用監管機制,對區直各單位可出租的國有資產統一管理,確保公開公正透明;要盤活存量資產,確保國有資產安全,提高使用效益。三是區有關單位要加強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要嚴格基建程序,強化全過程管理和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
(三)進一步加強財政財務管理,提高會計核算質量。
一是區財政局要進一步強化財政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等行為。二是區財政局要督促各預算執行單位加強對下屬二級預算單位財務收支的檢查和監督,確保資金安全。三是區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實內控制度要求,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人員業務培訓,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核算質量,如實反映財政財務狀況。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區審計局將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區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區人大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擔當作為,為龍湖經濟社會發展做出審計貢獻。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