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區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關于2021年龍湖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工作報告”),提出要高度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突出問題導向,加大力度扎實做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等審議意見。區政府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要求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審計意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全面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9月,對審計工作報告涉及的96個問題,已完成整改84個,整改完成率87.50%,落實整改問題金額17408.01萬元,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6項。
一、審計整改工作推進情況
總體來看,今年的審計整改責任壓得更實,整改措施更加扎實:
(一)黨政齊抓,強化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聽取審計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區政府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本級政府督查督辦事項,召開政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區主要領導多次對審計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對審計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區政府督查室對審計整改情況及時跟進,對未整改到位的單位下發督辦通知。
(二)多措并舉,促進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多舉措加強審計整改督促力度:一是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進行“全覆蓋”,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實行掛號管理、跟蹤督辦、情況反饋、整改銷號的閉環工作機制,積極構建更科學有效的整改監督機制。二是形成督辦整改新格局,建立責任單位整改、主管部門監管、審計跟蹤督促、政府督辦的審計整改督辦機制。
(三)標本兼治,提升審計整改工作質量。被審計單位整改主體責任意識明顯提高,在整改期限內,積極研究落實審計整改工作,在積極采納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著力推動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工作。今年以來,相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6項,不斷強化審計成果運用,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應整改問題26個,已整改18個,落實整改金額12545.54萬元,完善制度1項。
1.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2022年,區財政部門通過加強統籌、定期清理存量資金、規范資金使用等措施落實整改。制定出臺《關于強化財政支出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龍湖區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轉發<汕頭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廣東省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債券資金使用管理;及時清繳專項資金4918.73萬元、補繳地價款329.22萬元;加大預算單位資金統籌力度,對2019年及以前年度掛賬資金7656.34萬元進行清理,統籌使用;加快新增專項債券使用,專項債資金項目已全部開工。
但仍有財政專戶清繳不及時、政府采購超計劃等問題尚未完成整改。
2.區一級預算單位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區直各相關單位通過規范預算編制、清理存量資金和銀行賬戶、完善會計核算和預留經費清理等措施,清繳存款利息33.26萬元,一級預算單位會計核算進一步規范。
但仍有個別單位未上繳銀行存款利息、無預算政府采購屢審屢犯、銀行存款賬戶清理不到位,部分單位多賬套會計核算等問題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應整改問題7個,區直各相關部門落實項目管理主體責任,明確各項業務流程時限要求,及時停發個別已死亡優撫對象的優撫補助,對優撫對象數據進行完善,堵塞政策措施落實環節的漏洞。完善監管系統數據,將區級配套直達資金學生資助等7類上級直達資金的區級配套全部錄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相關問題已全部落實整改。
(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應整改問題32個,已整改31個,落實整改金額128.94萬元,完善制度3項。
1.工程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發現問題,相關單位進一步落實加強工程投資項目建設程序各環節及建設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管。
但仍有個別街道拆遷補償資金未專款專用的問題整改不到位。
2.地方糧食儲備專項資金審計發現問題,相關單位修訂了《關于區級儲備糧內部監督檢查制度》《關于糧食和物資儲備執法督查的內部規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細則》等相關制度;應付的區級儲備糧2021年10月、11月保管費用及貸款利息已于2022年2月份足額撥付到位。
(四)國有資產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應整改問題11個,已整改8個,落實整改金額4709.62萬元,完善制度1項。
相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采取措施,組織進行清理,規范資產核算,調增固定資產4440.74萬元、無形資產268.88萬元。
但仍有個別單位建設工程未轉固、個別單位資產清理不到位等問題未整改到位。
(五)審計移送主管部門處理的問題
2021年審計移送相關主管部門處理的問題2個,有關部門已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三、 未整改到位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從整改情況看,在到期應整改的問題中,有12項沒有整改到位,包括財政管理8項、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1項、國有資產審計3項。暫存暫付款項消化進度緩慢、財政專戶往來款長期掛賬未清理等問題,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受近年來經濟下行、財政收支壓力大等客觀原因影響,導致整改難度增大,需長期堅持整改;其他部分問題由于相關單位整改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整改力度和措施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整改成效。
對以上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我們將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嚴格執行審計整改“回頭看”,進一步壓實整改主體責任,促進責任單位采取更有力措施推進落實,并及時跟蹤進度,不斷提升審計工作的整體效能。加強相關審計法律法規的學習,促進有關部門結合審計發現問題,主動研究制定堵塞漏洞、加強管理、健全制度的具體舉措,深化改革創新,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制度執行力。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人大監督、主管部門監管、審計跟蹤督促的整改責任鏈條,強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加快推進正在整改的問題整改到位,對拒不整改或弄虛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區審計局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接受區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進一步推動和強化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助力推動龍湖區經濟更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