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2024年9月,區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聽取了《關于龍湖區2023年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工作報告”),對報告進行審議并提出審議意見。區政府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要求各部門認真落實審計意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全面整改到位。截至2025年1月,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70個問題(其中到整改期限問題62個),已完成整改59個(其中到整改期限問題56個),到期問題整改到位率90.32%,尚未完成整改的11個問題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已整改問題金額910.68萬元,其中上繳財政423.5萬元。
審計整改結果表明,在區政府的高度重視與部署下,相關部門能充分認識到加強審計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切實推進整改工作:
一是強化領導,壓實責任。區政府認真履行整改主導責任,多次召開政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區主要領導多次對審計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被審計單位履行整改主體責任,將審計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一把手”工程抓嚴抓實,通過開展專題會議研究、明確整改措施等方式,逐項逐條狠抓整改落實;主管部門通過完善體制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監督管理責任。
二是協同推進,確保問題全面整改。區審計局對審計查出的所有問題實行清單化管理,明確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和時限要求,實行掛號管理、跟蹤督辦、整改銷號的閉環管理,確保審計查出問題全面整改;區政府督查室緊密跟蹤審計整改進展,對整改不力的單位及時下發督辦通知,同時聯合區審計局對部分單位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督促問題整改切實完成整改。
三是完善機制,鞏固整改成效。各整改責任單位對問題產生原因加強分析研究,根據審計意見建議,建立整改清單、分類整改,研究制約審計整改的“堵點”,查找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強化溝通協調,形成問題整改、完善制度、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閉環,切實提升治理效能。
現將具體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財政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應整改問題18個(到整改期限11個),已完成整改9個,正在逐步推進整改9個,已整改金額811.38萬元,完善制度1項。
(一)年度預算編制不規范。2024年專項債券收益預算數、收到再融資債券指標、地方政府債券還本支出已按規定納入2024年預算和預算調整,已按規定計提土地出讓收益;對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不精準、政策性農業保險區級配套資金未落實等問題,計劃編制2025年預算時嚴格按照規定,建立土地出讓收入預算與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相銜接,將政策性農業保險區級分攤部分列入年度預算。
(二)部分非稅收入未能落實應收盡收。6家醫療機構已將有關勞務費423.5萬元上繳財政,剩余其他非稅收入382.93萬元已完成繳庫。
(三)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有關補助資金和績效獎勵津貼省級資金已支付完畢;當年度財政轉移支付結余資金未結轉下年、未足額撥付部分省財政直達資金等問題,計劃將相關結余資金按規定列入2024年存量資金,并根據項目進展及時、足額進行撥付。
(四)部分財政預算資金使用率低。有關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征地拆遷方案已印發,后續主管部門還需繼續協調相關單位協同推進項目拆遷和開工工作;2023年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災后重建和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專項資金已完成支付1209.83萬元。
(五)資金統籌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區財政局已與現有4家授權支付代理銀行增加補充協議,加強資金清算業務管理;區財政局已印發《汕頭市龍湖區財政局財政專戶及資金存放管理辦法》,規范財政專戶集中管理,將經核準的財政專戶歸入區財政國庫股管理。
二、重大政策跟蹤和重大項目建設審計整改情況
應整改問題43個(到整改期限問題42個),已完成整改41個,已整改金額98.84萬元。
(一)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問題
1.龍湖區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已于2024年3月批準成立,《龍湖區高質量建設制造強區工作方案》于2024年10月印發,對《龍湖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各項主要任務進行分解,目前正采取多項措施謀劃推動“三新兩特一大”“四主三特”產業發展。
2.區財政局將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做好資金審核支付等工作,保障專項政策資金及時到位。
(二)農村雨污分流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問題
1.建設程序執行不到位的相關問題,如項目未經相關部門批復立項等問題均已完成整改。
2.對參建單位未履職盡責和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部分問題,有關單位已加強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發函督促各建設主體按時落實整改,各建設主體加強工程造價管理,嚴格工程預決算審核,嚴格控制工程造價質量,保證預算編制審核質量,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節約財政資金;用工實名管理費已按規定劃入相關工程,施工圍擋具體實施范圍及內容已確認完畢,相關排水出口管已提供給區接駁干管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竣工圖紙與實物不相符部分,通過調整設計方案等措施改正;相關項目施工圖審查費已按有關審核結果多退少補。
(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投資建設管理情況審計發現問題
1.未設防護兜網等工程質量問題已修復;工程預算報告已更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后續工程中將加強各環節工程造價咨詢管理。
2.對配套采購清單中不合理項目不予采購,后續將堅持厲行節約,加強項目科學評估,細化設計內容,有效控制項目投資規模。
3.提前支付工程款和多付概算編制費資金已收回;咨詢服務合同付款方式約定前后矛盾和未通過國庫集中支付問題已通過強化后續項目資金管理和合同審核進行改正。
(四)龍東產業集聚區外砂片啟動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第一標段)投資建設管理情況審計發現問題
1.項目前期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已在預算審計中核減糾正多計的評估費和報告編制費,壓實項目投資成本,要求前期編制單位加強前期咨詢服務評估管理,加強項目前期建設研究和評估。
2.對施工管理不到位和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工程建設內容相關設計變更已完善,施工日記已補錄完整,樁基平面布置圖重新調整,工程平面布置圖整理完善,按要求規范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和資金使用管理,要求施工單位嚴格實名制用工管理。
三、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應整改問題9個,已完成整改9個,已整改金額0.46萬元。
相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采取措施,5家單位均已補錄漏計的固定資產,賬務調整0.46萬元,3家單位規范資產臺賬,清理提足折舊且無法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1家單位盤虧的資產已找回,賬實相符。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從整改情況看,已到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問題有6項(財政管理方面的問題5項,重大政策落實問題1項)。
下一步,我們將全力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下半篇文章”,推動被審計單位對照問題抓緊抓實整改。
(一)堅定政治站位。各部門要將審計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主要負責人應認真履行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審計整改親自抓,親自管,層層抓落實,確保審計查出問題改徹底、改到位。
(二)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強化被審計單位的整改主體責任與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構建上下聯動、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整改合力,確保審計查出問題逐項逐條整改落實到位,將“整改清單”轉化為“成效清單”。
(三)增強審計整改監督力度。加強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監督,對長期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加大跟蹤督促檢查的力度,重要審計整改事項納入政府督查范圍,聯合開展專項督查,研究制定汕頭市龍湖區審計整改監督辦法,從體制機制上規范審計整改工作。
我們將堅定不移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省、市、區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覺接受區人大的監督和指導,持續加強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督促與跟蹤,切實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舉一反三、標本兼治,以高質量整改工作有力助推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