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物業服務企業:
現將《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做好物業小區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編號:20210225)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全區各收取物業服務費小區應于2021年2月7日前完成收費公示牌更新工作,區發改局將會同區住建、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物業小區收費公示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對不按照規定進行物業服務收費公示的將記入信用記錄,并依法進行處理。(區發改局物價股聯系電話:88365074)。
附件:《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做好物業小區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
汕頭市龍湖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日
(編號:20210225)關于做好物業小區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