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區金碧學校:
你校《汕頭市龍湖區金碧學校關于申請學費收費標準的請示》悉。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和《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汕頭市教育局關于中心城區民辦義務教育階段收費定價機制及管理的通知》等規定,經報請市發展和改革局同意,依據《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湖區轉報金碧學校收費問題的批復》(汕市發改函〔2021〕298號)文,現就你校2021-2022學年度收費問題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校2021-2022學年度學費(含教科書費)收費標準:小學每生每學期5000元。
二、學校向學生收取學費,應按規定扣除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部分。
三、其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及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做好收費公示工作,使用規定的收費票據。
以上批復試行一年。若國家和省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汕頭市龍湖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