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區碧華實驗學校(東校區):
你校《關于龍湖區碧華實驗學校2021學年度起收費問題的請示》悉。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和《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汕頭市教育局關于中心城區民辦義務教育階段收費定價機制及管理的通知》等規定,經報請市發展和改革局同意,依據《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龍湖區轉報碧華實驗學校收費問題的批復》(汕市發改函〔2021〕308號)文,現就你校2021年秋季起收費問題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校學費(含教科書費)收費標準:小學每生每學期59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學期6500元。學費收取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即2021年秋季起入校新生執行新的收費標準,2021年秋季前入校的學生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
二、住宿費:對符合安全條件入住的學生宿舍,住宿費標準為小學、初中每生每學期1800元。
三、校車費:對符合規定要求的校車,其校車費收費標準為走讀生(龍湖區域)每生每月300元。
四、學校向學生收取學費,應按規定扣除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部分。
五、其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及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做好收費公示工作,使用規定的收費票據。
若國家和省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汕頭市龍湖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