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有關學校:
現將《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 汕頭市教育局 汕頭市財政局 汕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關于印發<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汕市發改〔2023〕355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門轉發關于印發《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汕市發改〔2023〕355號)
汕頭市龍湖區發展和改革局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汕頭市龍湖區財政局 汕頭市龍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正文_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門轉發關于印發《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