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創業人員能夠得到什么資助?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成功創業(在本市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登記注冊手續,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可按規定申請5000元的創業資助。符合條件人員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資助。
2、創業人員在租金方面有什么補貼?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按規定申請租金補貼,補貼標準每年最高4000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租金補貼直接補助到所創辦企業。
3、創業帶動就業可以得到什么補貼?
初創企業(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吸納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4、創業人員在貸款方面有什么扶持?
在我市范圍內自主創業和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包括登記注冊3年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國家法律、法規及金融政策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項目除外),可向注冊登記管理所在地人社部門指定的擔保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其中:個人貸款額度最高20萬元;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按每人不超過20萬元、貸款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額度實行“捆綁式”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 在規定的貸款額度內,個人貸款和捆綁性貸款可按照貸款基準利率最高上浮3個百分點據實給予貼息;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