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人社局《轉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南粵家政”工程重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切實推進我區“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建設,提升我區家政服務行業水平,促進家政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現就2023年度“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遴選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龍湖區“南粵家政”基層服務示范站。
二、發展定位
堅持政府引導,以滿足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建設集“服務+培訓+就業+調解”于一體的“一站式”基層服務示范站,打造“15分鐘家政服務圈”,實現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優質家政服務。積極推動家政企業等社會力量成為基層服務示范站的建設和運營主體,發揮家政企業市場化運作的積極性,實現基層服務示范站的規范發展、可持續發展。
三、建設布局
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建設”的思路,在人口較集中、服務需求大、具有一定基礎的地方,建設1個基層服務示范站。
四、主要功能
1.家政服務。整合和鏈接各類資源,積極與社區醫院、社區養老、社區助殘、圖書館、休閑室、便民食堂等建立合作服務關系,為轄區內居民提供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家政服務。
2.技能培訓。靈活多樣地開展家政技能培訓,通過家政知識講座、基本實操培訓等課程,為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失業人員、新成長勞動力、社區群眾提供家政服務類技能培訓。
3.就業扶持。吸納轄區內有從事家政行業意愿的人員,通過“培訓+就業”的模式,實現在“家門口”就業。
4.調解維權。通過社區、行業協會、社工、法律援助等多種協調方式,為轄區內家政服務人員和家政消費者提供權益保護支持。
五、遴選原則
能充分體現基層服務示范站的示范帶動作用,考慮基層服務示范站的服務范圍和有序發展,根據申報對象資質和建設情況,按照“場地、設備設施情況、運營團隊情況、規章制度情況、功能設置情況等,結合實際,組織專家進行遴選,確定建設單位。
六、申報對象
龍湖區依法登記注冊的各類家政服務企業及其他屬家政服務范圍的經濟組織。
七、申報要求
1.場地設施。有固定場地,可利用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場地要具備日常辦公及網絡運營條件。
2.運營團隊。有明確的運營管理主體,具備較為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可引入優質規范的家政服務企業作為運營或服務主體。提供服務的家政服務人員應納入實名制管理,具備相關職業資格、專項能力或培訓經歷,符合持證上崗要求。
3.規章制度。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務規范、收費標準、投訴指引等公開上墻。
4.形象標識。統一名稱和LOGO,統一使用省“南粵家政”工程形象標識。
八、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內容需包括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簡介,場地、設備等情況,對照主要功能和申報要求的配備情況;
2.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3.提供符合對照主要功能和申報要求配備的佐證材料或相關說明。
上述申報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統一采用A4紙規格排版,一式一份。以文件密封袋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注明申報單位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九、申報流程
(一)申請。申報單位在申請時間內(2023年4月27日至月28日17:00前)向龍湖區人社局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審核。由龍湖區人社局組織對申報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資料、資格的審查和核實等。
(三)公示。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認定。經公示無異議的申報單位予以認定。
十、后續建設
申報單位按照基層服務示范站建設指引規范建設基層服務示范站,鼓勵探索服務群眾的新方法、新模式,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龍湖區人社局將根據遴選結果和基層服務示范站建設情況確定推薦列入省市重點扶持建設的單位。
十一、督導檢查
龍湖區人社局對基層服務示范站的建設、運營、服務進行指導和監督,建設單位應及時、按質報送基層服務示范站的建設情況、提供的就業培訓等相關情況并配合做好驗收工作。
十二、其他事項
申報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申請資格。
本次遴選工作由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受理單位:汕頭市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汕頭市龍湖區政府大樓三樓人社局辦公區域309室,?聯系電話:0754-88260954)。
汕頭市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