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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規范創業培訓服務,提升創業培訓質量,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我市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16〕68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認定一批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申報材料
凡愿意承擔創業培訓工作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教育單位(必須符合汕人社函〔2016〕684號文規定的認定條件),均可申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申報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書。
2.《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調查表》。
3.辦學許可證、法人證書或機構批文復印件。
4.創業培訓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創業服務人員、財務人員等資格材料。
5.一年以上開展創業培訓或創業服務經歷的證明材料,或者開展創業培訓后續服務證明材料,以及服務對象的評價材料。
6.辦學各項管理制度、培訓場地和設備等材料。
7.《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標準和評分基準表》有關補充佐證材料。
二、省廳已認定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復評要求
為推動創業培訓機構的規范運作,我市將對原經省廳認定的汕頭市職業技能培訓中心等9家創業培訓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復評,復評不合格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將取消其定點資格。復評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開展創業培訓的業績情況總結。
2.《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調查表》。
3.《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標準和評分基準表》中有關佐證材料。
4.一年來組織開展創業培訓的參培人員名冊表。
5.機構現有創業培訓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創業服務人員、財務人員等資格材料。
6.辦學各項管理制度、培訓場地和設備等材料。
7.創業培訓后續服務情況及參培人員的創業情況。
三、工作要求
1.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創業培訓機構申報認定工作,將該項工作作為規范創業培訓服務,提升創業培訓質量,推進“雙創”工作的重要抓手,嚴格審查創業培訓機構的申報材料及工作開展情況,確保申報工作質量。
2.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宣傳工作,符合條件的培訓教育單位要積極動員其申報。申請參加認定的培訓教育單位按隸屬關系于
3.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須于
聯系人:陳佳,聯系電話:0754-88645067
郵箱:pxk88645067@163.com。
2017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