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全區集中婚姻登記的通知
外砂鎮、新溪鎮人民政府:
按照《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優化婚姻登記公共服務有關事項的意見〉的通知》(汕府辦函〔2017〕139號)的工作部署,為進一步優化婚姻登記公共服務事項,加快推進婚姻登記管理體制改革,經區政府批準同意,并送區編辦備案,現就實施全區集中婚姻登記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兩鎮辦理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相關業務至2017年12月31日終止。2018年1月1日起,兩鎮辦理內地居民婚姻登記有關職責收回區一級統一辦理,相關業務并入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二、兩鎮要及時將婚姻登記歷史檔案、印鑒移交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并辦理好交接有關手續。
汕龍民〔2017〕329號關于實施全區集中婚姻登記的通知(外砂、新溪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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