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區民政局、公安龍湖分局關于聯合
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
專項行動的公告
根據上級民政、公安部門的統一部署,龍湖區民政局、公安龍湖分局自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聯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整治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以及被撒銷登記后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也包括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未經登記、備案,擅自在境內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境外非政府組織。
一、凡是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或備案以及被撤銷登記的社會組織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的立即停止活動,并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響。對繼續開展活動的,一經發現,堅決依法打擊,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產;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凡是對非法社會組織給予支持或提供方便的社會組織,視情節依法給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動、責令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等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凡是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加入某個社會組織、與其合作,以及參加其活動的,可事先通過如下方式查驗該社會組織是否具備合法身份,避免上當受騙。
1.通過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官方網站“中國社會組織網”(網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點擊“全國社會組織信息查詢”進行查詢;
2.通過“廣東省社會組織網”、“汕頭市社會組織信息網”點擊“社會組織查詢”進行查詢;
3.通過直接撥打區民政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窗口電話:88461458進行查詢。
四、凡發現在本區范圍內有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可采取以下方式進行舉報:
1.電話舉報:88461458(區民政局)、88260397(公安龍湖分局)
2.郵箱舉報stlhmz@163.com
3.來信舉報:龍湖區民政局(汕頭市大北山路翰苑三樓區民政局,郵編:515041);公安龍湖分局(汕頭市龍湖北路3號,郵編515000)。
特此公告。
龍湖區民政局 公安龍湖分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