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龍湖區于今年3月份啟動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龍湖區轉變政府職能決策咨詢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文件和會議精神,制訂全區審改工作方案,明確審改工作流程和步驟,對區屬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摸查、清理和審核,扎實推進審改工作的開展。經審核形成的《龍湖區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目錄》已于6月28日經區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并以區政府文件形式對社會公布。
本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區直25個部門,共228項行政審批事項。列入區政府第一批目錄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167項,其中明確取消行政審批事項40項,轉移7項,委托1項,下放8項,部門調整內部管理權限3項,承接省政府、市政府下放事項108項。不計承接上級政府下放事項,實際改革調整比例為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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