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擊不法食品生產經營者利用食品名稱和標簽說明書明示或暗示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或者保健作用,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局按照市局《轉發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食品標簽說明書“非法聲稱”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汕食藥監辦【2017】152號)要求,結合實際在轄區內全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近期檢查廣東蓬盛實業有限公司、汕頭市佳盛保健綜合廠有限公司等企業,未發現問題。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親自帶隊,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以固體飲料、飲品、壓片糖果、袋泡茶等保健食品易混淆的食品生產企業為檢查重點,特別針對企業名稱中含有藥業、醫藥、生物科技、保健(食)品的食品生產企業,開展全面排查。
同時,要求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確保預包裝食品標簽內容真實、規范、合法;對發現使用的標簽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等相關要求的,立即停止使用,徹底清理庫存不符合要求的標簽和包裝材料,防止繼續投入生產使用;對已經流入市場的不合格產品,立即開展召回、銷毀等處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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