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市財教〔2019〕90號要求,將市下達的省級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第二批)剩余資金80萬安排給龍湖區長江幼兒園等98所幼兒園,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從2020年4月13日至月17日止。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電話或書面向區教育局反映。反映情況時要自報或簽署真實姓名,要有具體事實;不報或不簽署真實姓名,以及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門:龍湖區教育局教事股
受理電話:0754-88995557上班時間)
地址:汕頭市龍湖區珠江路珠江樓八樓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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