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發的《關于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自查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16〕11號)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發的《關于印發〈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審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師〔2017〕6號)的文件精神,經個人申請和逐級審核,我區于2017年確定了龍湖區戶籍原民辦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向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教師〔2018〕13號)文件精神,經接受已經備案且符合申領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申請,并經逐級審核,現將我區教育局、財政局、人社局、衛健局等部門審核通過的龍湖區原民辦代課教師沈致平等共970人發放2019年生活困難補助情況(詳見附件《龍湖區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放對象名冊表》)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為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0日(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及相關信息持有異議的,可向所在街道反映或向受理部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為便于核實查證,確保客觀公正的處理異議,單位異議要求蓋單位公章,個人異議要求署明異議人真實姓名及電話等,異議人可要求保密。反映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口頭和電話異議、單位異議未加蓋公章、匿名異議、逾期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門:龍湖區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審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
區教育局聯系電話:0754-88831114
附件:龍湖區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放對象名冊表(2019年)970人.pdf
龍湖區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
審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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