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請人員:
經個人申請,2021年4月向我局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并獲通過的申請人(名單詳見附件1和附件2),請于2021年6月7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珠江路珠江樓二樓政務服務中心(行政服務大廳)東廳綜合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領取時憑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可以代領(代領的憑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
2021年應屆畢業生領取證書時需憑畢業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學歷鑒定證明材料(學歷鑒定證明可以是《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畢業的,需等取得畢業證書后,再憑上述材料到珠江樓八樓814室人事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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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上半年第一階段龍湖區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名單(幼兒園、小學、初中).xls
附件2:2021年上半年第一階段龍湖區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名單(高中、中職).xls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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