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請人員:
經(jīng)個人申請,2023年4月向我局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并獲通過的申請人(名單詳見附件1和附件2),請于2023年6月19日-28日(上午8:50-11:30,下午2:50-5:30,端午節(jié)除外),到珠江路珠江樓二樓政務服務中心東廳綜合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領取時憑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可以代領(代領的憑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
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領取證書時需憑畢業(yè)證書(即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學歷鑒定證明材料(學歷鑒定證明可以是《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畢業(yè)的,需等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再憑上述材料到珠江樓八樓814室人事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上半年第一階段龍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名單(幼兒園、小學、初中).xls
附件2:2023年上半年第一階段龍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名單(高中、中職).xls
汕頭市龍湖區(qū)教育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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