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本來這一片有許多侵占戶亂搭亂建,既影響村容村貌、污染環境,又產生許多噪聲影響到我們的生活,現在好了!全都拆除了!”9月15日至20日,新溪街道與上頭合村組織對全村范圍內被占用土地上的違章搭建物進行統一強制拆除,清拆收回集體土地超過260畝,占全村總面積的10%以上,同步解決了村容村貌差、環境污染等問題,得到了村民的肯定和支持。

上頭合村的這場清拆“大行動”源于龍湖區紀委監委在核查的一件信訪線索。在核查工作中,區紀委監委發現,新溪街道上頭合村因黨組織軟弱渙散、村政管理混亂導致集體土地被占用、租金被拖欠等問題,致使該村集體經濟發展落后、信訪矛盾突出,要破解這些歷史遺留難題,除了精準處置查辦好案件外,還需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堅持辦案、整改、治理貫通融合,凈化該村的政治生態、提升該村的治理效能,才能靶向施治、破解難題,讓上頭合村的“后進”轉變為“后勁”。區紀委監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約談新溪街道主要負責人,要求切實扛起黨委主體責任,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聚焦民心所指,限期內拿出具體整改舉措,由點到面、倒排工期對上頭合村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整改工作不力、敷衍應付或者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將依法依紀依規進行問責,倒逼街道、村居兩級黨組織履職盡責。同時,還要求案件承辦部門要以查辦信訪案件為破冰之舉,以問題為導向,深剖根源,全程跟進了解、督促指導,持續壓緊壓實責任。

在區紀委監委的正向發力下,新溪街道成立工作組配合上頭合村委會對該村占地違建情況和合同逾期問題全面摸查,由村委會向占用集體土地和拖欠租金的村民和租戶發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7天內自行清理騰退土地,逾期未整改將由街道和村委會統一拆除。在街道、村居兩級工作組的動員下,大部分村民和承租戶都自行清理了違章搭建物。9月15日起,新溪街道與村“兩委”組織人力、機械,對未自行拆除的搭建物進行清拆。困擾上頭合村多年的“老大難”問題終于得到較為徹底的解決,既維護了上頭合村集體的合法權益,又得到廣大村民的擁護與肯定,達到強有力的紀法震懾效果,切實發揮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綜合效應。

深化以案促改,是實現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源。龍湖區紀委監委將繼續堅持嚴的主基調,抓實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治,堅持靶向整治、標本兼治,做好監督執紀的“后半篇文章”。在做好紀檢監察工作主責主業的同時,不斷釋放以案促改在提升基層治理效能中的治本效應,推進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態化,筑牢龍湖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基石,為助力鄉村振興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