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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關鍵要在整改上發力。2021年12月,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從政治高度對抓實巡視整改提出鮮明要求,進一步明確紀檢監察機關承擔巡視整改監督責任,從嚴從實強化巡視整改工作。區紀委監委“聞令而動”,以“嚴”把關、以“督”促改、以“案”促治,持續保持“前有標兵、后有追兵”的高壓態勢,確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以“嚴”把關,深入檢驗整改成效。緊盯被巡察黨組織主體責任落實,“三嚴”審核12個(村)社區落實巡察整改情況,確保巡察整改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一是嚴審原因分析。從深考量被巡察黨組織態度是否堅決,是否認真從主體責任上找原因,是否體現基層戰斗堡壘作用,是否發揮主動擔當作為和攻堅克難精神。二是嚴審整改措施。從細檢視整改措施是否精準有效,是否與巡察反饋問題一一對應,是否具體化、可量化,是否真整改、改到底。三是嚴審整改成效。從實檢驗整改成效是否明顯,是否全面如實回應巡察反饋問題,整改狀態是否定性準確,整改情況是否見人見事、表述是否清楚完整。經審核,上述被巡察黨組織基本能按照要求落實巡察整改,但仍存在原因分析不夠深刻、整改措施不夠有力、整改成效不夠明顯等問題。對此,區紀委監委要求有關社區“回爐重造”,立行立改,務必真整改、改到底,如有虛假整改、敷衍整改,必將嚴肅問責。
以“督”促改,強化日常整改監督。堅持問題導向與結果導向并重,把督促巡察整改作為政治監督和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一是列席巡察反饋會議。區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室和派駐組參加巡察反饋會議,列席被巡察黨組織巡察整改民主生活會,按照《關于落實<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任務清單》,將巡察整改情況列入日常監督內容,以最堅決的態度和最有力的舉措抓好整改落實的跟蹤督促,推動巡紀監督融合。二是建立整改監督臺賬。結合巡察反饋意見和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情況,認真研究分析整改難點,細化整理發現的問題,堅持定期對賬,解決一個、銷號一個。三是印發審核意見。從嚴審核整改情況報告,看該改的改了沒有、改到位了沒有,共性問題舉一反三了沒有、制度漏洞短板補齊了沒有,“點對點”出具審核意見。向相關街道印發了審核意見,要求切實擔負轄區內社區監督職責,加強對有關社區落實巡察整改的指導督導,以有力措施確保整改成效。
以“案”促治,持續凈化政治生態。牢牢把握政治監督定位,前移執紀關口,深挖問題根源,綜合研判信訪舉報和巡察移交線索情況,從嚴從實查辦案件。一是堅持以民為本。緊盯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從嚴查處有關街道轄內社區集體資產因管理不當導致嚴重損失等涉民生問題,督促指導相關街道挽回集體經濟損失、盤活集體資產、增加集體收入,不斷把案件查辦成果轉化為基層治理效能,維護好群眾的切身利益,提高群眾滿意度,真正實現“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二是堅持“靶向”施治。針對相關社區租賃合同簽訂不規范、少租多占等問題,“點對點”“一對一”制定并發出《監察建議書》,壓實街道整改責任,要求街道對整改情況進行“一周一報”,視整改情況適時發出《提醒函》,防止整改打折扣、走過場。針對有關街道轄內工業區廠房被占用拆除等系列問題向該街道發出《監察建議書》,要求完善集體資產巡查監管制度,規范對外招投標及合同管理,并依法依規追究集體資產非法侵占人相關責任;向區有關部門通報企業登記注冊涉嫌資料造假、非法用地有關問題,通報有關工業區供用電管理安全隱患有關問題并移送相關資料。三是嚴肅執紀問責。針對有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強化執紀震懾效果,發揮“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治本作用,推動政治生態持續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