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各有關單位,省、市駐區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印發汕頭市貫徹落實<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5﹞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存在問題請徑向區發改局反映。
附件: 《關于印發汕頭市貫徹落實<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5﹞3號).pdf
龍湖區發展和改革局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