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推進隊伍教育整頓,更好踐行為民服務宗旨,龍湖區司法局組織開展一系列“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將教育整頓工作和黨史學習教育工作轉化為實踐成果,不斷提升司法服務針對性和實效性,扎扎實實為民辦實事,真真切切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為了更好地優化市域社會治理,促進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龍湖區司法局和龍湖區人民法院于近日啟動了聯動聯調工作,司法局對接法院,雙方共同構建家門口的“司法服務鏈”,讓法律咨詢、糾紛化解、普法宣傳等群眾期盼的優質司法資源更加觸手可及。同時,通過聯動聯調、提前介入司法確認,多元化解轄區內多發的租賃、買賣、承攬等商事糾紛及涉民生的離婚、繼承、勞務等民事糾紛,實現矛盾風險源頭預防、前端化解,促進優化區域營商環境,助力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4月2日,龍湖區司法局和龍湖區人民法院在外砂法庭舉行聯動聯調工作簽約儀式暨座談會,區委政法委副書記蟻茂深、區法院院長盧文禮、區司法局局長陳東曉、副局長王兆營、新溪街道副主任鄧興國等出席,會上簽署了《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汕頭市龍湖區司法局聯動聯調協議》。4月14日,新溪司法所組織新溪街道各村(社區)人民調解員到外砂法庭進行業務培訓,由外砂法庭庭長陳海凌授課,著重講解《民法典》和實用調解技巧,并對聯動聯調工作進行介紹,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

聯動聯調工作,是指在新溪街道轄區內符合相關條件的案件,在新溪司法所進行調解并達成調解協議后,直接到外砂人民法庭進行司法確認,由法庭出具相應法律文書。此外,新溪司法所和外砂法庭還將共同開展轄區內普法宣傳、法律咨詢、組織群眾參與旁聽庭審活動,為人民調解員提供培訓等工作。

由于新溪地處農村地區,社會矛盾糾紛呈現復雜化、多發化、群體化和深層次的特點,不少矛盾糾紛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基層治理的難點。化解矛盾糾紛是新溪司法所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最能贏得群眾口碑的工作,一直以來新溪司法所積極探索“楓橋式”調解新路子,努力構筑“大調解”工作格局,與新溪街道綜治維穩中心、人社所、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聯動銜接,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參與信訪矛盾化解,大量參與拖欠農民工工資、工傷工亡賠償、交通事故等案件,靠著司法所干警嫻熟的調解技巧和豐富的經驗化解了眾多的民間糾紛,加固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維護和諧中的“第一道防線”,全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司法行政職能重要作用。
此次新溪司法所與外砂法庭共建的“聯動聯調工作室”在我區是首創,有利于加速推進形成人民調解、司法審判與社會治理協調共進的格局,為進一步防止民間糾紛激化,確保人民調解協議履行,更好地落實工作職能提供了保障,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提出的“在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國前列”的要求,對滿足群眾多元化法律需求,共同推進“法司聯調、資源共享、優勢共享、糾紛同調”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有著重要意義,也是服務全區發展大局、服務人民群眾的擔當之舉。

當前,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正在如火如荼的開展,站在新的起點,新溪司法所將借著這次契機,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精準發力,加大與外砂人民法庭的合作和聯動,充分發揮“聯動聯調工作室”的職能作用,打造調解糾紛多元化新模式,為推進區域經濟發展和法治建設創新作出新的貢獻。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