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援人郭某將印有“依法為民做主 辦案雷厲風行”“正義的守護者 人民的好律師”兩面錦旗送到龍湖區法律援助處章哲環主任和廣東潮星律師事務所謝燕璇律師手中,以表達在龍湖區法律援助處及法援志愿律師共同努力下拿到工傷保險待遇款項的感激之情。
郭某于2024年4月28日特意從廣州來到龍湖區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兩年前,郭某在建筑工地施工時從高處墜落受傷,經汕頭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其勞動功能障礙等級為捌級,確認停工留薪期9個月,但建筑公司始終不肯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龍湖區法律援助處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開通綠色通道,當天受理、當天審批,當天指派法援志愿律師謝燕璇律師代理該案。謝律師了解到郭某自外地請假來汕頭申請法援的特殊情況,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及微信了解基本案情,第二天約見郭某面談,后向汕頭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2024年7月16日,該案經汕頭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于2024年7月23日前一次性向受援人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共13萬元。
但用人單位在履行期限到期后,卻以公司審批手續復雜為由拖延付款時間,郭某于2024年7月30日再次向龍湖區法律援助處申請援助,龍湖區法律援助處再次指派謝燕璇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謝律師立即會見郭某,并聯系用人單位催收,用人單位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謝律師當即通過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代理郭某向龍湖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法律的威懾下,用人單位主動聯系法援律師,表示若郭某撤回執行申請,可以立即還款。謝律師經征詢受援人意見,同意用人單位還款后便向法院撤回執行申請。2024年9月4日,雙方至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法院進行和解,用人單位當場支付受援人郭某13萬元,郭某向龍湖區人民法院撤回執行申請。至此郭某工索要工傷保險待遇款項一案在龍湖區法律援助處、謝燕璇律師的共同努力下,歷經4個月得以圓滿解決。
一面錦旗一片心,群眾的滿意就是對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的肯定和激勵。上述案例只是龍湖區法律援助處工作的一個縮影,今年以來,龍湖區法律援助處共受理援助案件1560宗,解答群眾來訪來電法律咨詢483人次,群眾滿意率100%。下一步,龍湖區法律援助處將牢牢秉持“法援惠民生”理念,不斷豐富服務內涵,提升援助實效,用心用情用力幫助解決群眾的法律服務問題,讓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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