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龍湖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以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圍繞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堅持依法行政,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法治政府建設成效
1、加強黨的領導,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能力
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區委提出的法治建設各項任務,加快推進法治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動出臺《法治龍湖建設第二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龍湖區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等規范性文件。
2、完善體制機制,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壓實改革責任,為政務誠信建設發揮積極作用。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加強對執法隊伍及執法證的管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進一步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3、強化監督制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進一步明確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的管理制度,加大了對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清理工作力度,使規范性文件的報備率和清理的及時率均達到100%。加強合法性審查,為政府行政決策把好法律關,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議題進行合法性審查,有效防范了合同法律風險。
4、宣傳教育,營造法治政府建設氛圍
完善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機制,持續貫徹實施“七五”普法規劃。切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法治文明建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網絡學法工作。創新普法宣傳方式,把普法內容融入執法、司法、管理、服務等法治實踐環節。創建社區法治教育點,創立88個法治教育點,打通全民普法最后1米。
5、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一是健全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為政府及部門的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合同簽訂及時提供精準高效的法律服務。
二是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調解機制,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繼續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糾紛。健全人民調解組織機構網絡
三是深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實現法律顧問進村居全覆蓋。利用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三級微信聯絡群,增強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實效,提高法律服務的科學化,打通法律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實現“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規范化。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實現我區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全覆蓋。
四是堅持“應援盡援、應援優援”的目標,優化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建設,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進一步開展“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設工作,切實發揮龍湖區作為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設示范點模范作用。
五是統籌推進龍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和“基層治理年”活動,部署開展打擊基層黑惡勢力、規范運作基層組織、查處基層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等7大專項治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政策措施,全面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實現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村(社區)公共法律工作室全覆蓋,100%的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嚴格執行《汕頭經濟特區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的立項和起草、審查和決定、發布、備案以及清理和評估等各個環節。
3、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綜合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4、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進一步推進企事業單位、街道、社會組織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村委會、居委會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
5、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機制,普遍實施以案釋法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法律教育。
6、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認真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查規定》,將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