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的精神,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法治廣東建設第二個五年規劃(2016—2020)》《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較好成效。根據《關于轉發進一步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督察自查階段工作的通知》(汕龍法治辦函〔2019〕5號)要求,對照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現將主要情況匯報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
我局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開展,認真落實市、區及相關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有關文件、要求,充分認識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提高執法能力、樹立良好的執法隊伍形象的客觀要求和重要舉措,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股(室、站、辦)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開展。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是具有全局性和整體性強的工作,內容廣、任務重、要求高,我局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上級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明確目標任務、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責任和要求。
(一)加強執法主體規范化建設工作。一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對本單位政務、事務等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明確項目名稱、權力類別、設定依據、清理意見等。通過梳理,我局共有行政權力264項。其中,行政許可2項,行政處罰218項(機構改革后將移交給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強制6項(機構改革后將移交給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檢查21項,其他行政權力17項。根據市、區委編制部門的要求,在市、區的指導下,進一步完善、優化2項行政許可和9項公共服務事項標準,根據“十統一”事項認領要求,認領事項120項。結合權責清單,對行政執法主體進行梳理,根據機構職能,確認有執法資格的機構和行政執法人員。明確只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具有行政執法職責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法規授權或上級政府有關簡政放權文件授權的局機關執法組織和受局行政機關委托執法的龍湖區質監站、安監站和舊城辦,簽訂行政執法書面委托書,明確委托執法的事項、權限、期限、依據及受委托權限范圍,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名義實施行政執法工作。二是依法界定執法職權。梳理執法依據,依法界定內設各執法機構和委托執法單位的執法職權范圍,并通過區政府網站等媒介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公示。三是嚴格按規定任用行政執法人員。我局所有行政執法人員,全部要求參加行政執法相關的公共法律法規和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專業法律法規培訓,且考試合格,取得有效的行政執法證后,才能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未出現臨時工、借調人員和無行政執法證的工作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沒有發生受委托單位將委托的執法事項再委托的問題。
(二)加強執法程序規范化建設工作。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備案、行政給付、行政征收、行政處罰、行政裁決、行政強制等主要執法事項的執法工作程序并向社會公布。
(三)加強執法文書規范化建設工作。使用市住建局制定的行政執法文書范本,做好行政執法文書印制、使用、管理和培訓等工作,確保做到每一個執法人員都能全面掌握和正確使用行政執法文書。同時建立行政執法文書歸檔制度,及時將行政執法文書歸檔和管理。
(四)加強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工作。一是加強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建設,明確每個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責任;二是加強行政執法禮儀建設,實行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三是加強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建立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和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積極參加市住建局、區司法局、區普法辦等組織的法律知識培訓、學習,提高執法人員的工作能力;四是加強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制定有利于改進行政執法作風、預防行政執法職務腐敗的工作機制;五是加強行政執法基本工作裝備建設,盡力改善行政執法的工作條件。
(五)加強執法監督考核規范化建設工作。一是強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機構建設。加強對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和對行政機關違法執法或執法不當行為的監督檢查。二是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管,強化對內設執法機構、委托執法組織的監督檢查。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由于機構改革,現有人員編制不足、專業不對口,行政執法人員缺編嚴重,影響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二是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認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程序也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的工作中,理清工作思路,找準存在問題,明確工作重點,依法清理行政執法主體、合理界定行政執法主體的職權,正確任用行政執法人員,做到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資格合法,執法權責清晰,實現執法主體規范化;健全行政執法工作程序,做到程序公開合法、高效便民,實現執法程序規范化;制訂和使用一套適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執法文書,做到內容合法、格式統一、使用正確,實現執法文書規范化;健全一套與行政執法工作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做到執法有規、管理有矩,實現執法隊伍建設規范化;建立一套依法行政層級監督和內部監督的檢查和考核機制,做到監督有手段、檢查有標準,實現執法監督考核規范化。同時要把依法行政工作與轉變政府職能、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等有機地結合起來,不斷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的內容,不斷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新方式方法,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