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統計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制度建設:認真及時地做好有關統計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和修訂工作,及時做好公文的處理、保密和歸檔,完善黨組議事、黨建工作、公車使用等9項管理制度。
(二)行政決策: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不斷完善行政決策程序,使行政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決策法定程序嚴格落實,決策通過召開黨組會,進行集體研究決定,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實施后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并反饋研究,以便進一步完善改進。
(三)行政執法:
1、統計執法規范化。區統計局始終堅持按照法定條件、程序和方式辦理行政事項,做到“程序合法、行為規范、手續完備”,主要體現為檢查規范化、法律文書使用規范化、案件處理規范化、案卷材料歸檔管理規范化。并堅持在統計執法工作中,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處理恰當”。
2、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2019年1月31日前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區政府網站公開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2019年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公開行政執法主體、權限、依據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3、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2019年區統計局專門配備一臺攝錄機用于執法全過程記錄。
4、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局普查中心為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構,法制審核人員由三個股室負責人組成。
5、組織行政執法檢查。
(1)2019年9月制訂《龍湖區統計局開展“兩防”統計專項“雙隨機”執法檢查方案》,成立2個檢查組,抽查2個街道、13家“四上企業”(其中部分“四上企業”由各街道自查)。
(2)2019年9月區統計局在收到區委主題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汕龍教組發字〔2019〕5號)文件后,根據《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等有關規定,擬訂《開展整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項檢查方案》并分2個檢查組對7個街道開展專項檢查,目前已全部檢查完畢。
(四)政務公開: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制度,把政務公開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工作落實的重要舉措,嚴格按照規定,以政務公開欄、公示板、網絡建設等多種形式編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部門文件、辦事指南、統計數據以及工作動態,在統計工作中嚴格實行檢查和責任追究制,確保統計政務公開制度的有效開展,以達到公開促工作的目的。
(五)行政監督:為切實加強對依法統計工作的監督,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提高部門工作的透明度。區統計局在區政府信息平臺,12345熱線平臺都有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等,以多種監督方式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及各級行政部門監督。2019年沒有出現被人大咨詢、不按時辦理議案被舉報等情況。
(六)社會矛盾防范和化解:注重提高應急預防和保障能力,依法妥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科學有效及時應對突發事件,有效防范社會矛盾以及對出現的矛盾及時應對化解,以確保統計工作秩序的正常運行。2019年沒有行政復議等相關案件。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對各級統計部門和統計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9年區統計局在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1、結合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2019年1月共召開9場共725人次的區直單位、街道、村居和聯網直報企業統計員培訓會,進行業務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2、2019年1月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開展學習《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于建立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制度的辦法》等文件精神,提高全局干部職工依法行政意識。
3、2019年5月區統計局組織召開全區統計會議,傳達貫徹《廣東省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我局全體干部職工、各街道分管統計工作領導、統計組長、經發辦主任共35人參加,會議要求各級統計人員在今后的統計工作中要嚴格進行貫徹執行。
4、2019年10月組織對派遣到各街道的14名新任統計員進行業務培訓、法律法規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5、2019年7月區統計局一位同事通過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
6、2019年10月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參加網上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學習、考試。
(八)依法行政保障:為提升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協調機制,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中心)專業人員為執法骨干的統計執法領導小組,并制定落實依法行政工作的配套措施和年度安排,明確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確保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制度貫徹落實到位,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
二、存在問題
(一)沒有專門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少。法制工作現放在普查中心,全局現持有行政執法證人員3名。
(二)由于區統計局專業性強,沒有專門執法機構,執法人員都是兼職,各專業獨立性強,各專業之間難以兼容,在執法檢查時需要專業統計人員到場,特別月報期間各專業人員忙于報表,無法抽出人員進行檢查。
三、建議
建議增加執法機構和人員編制。區統計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制度建設:認真及時地做好有關統計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和修訂工作,及時做好公文的處理、保密和歸檔,完善黨組議事、黨建工作、公車使用等9項管理制度。
(二)行政決策: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不斷完善行政決策程序,使行政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決策法定程序嚴格落實,決策通過召開黨組會,進行集體研究決定,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實施后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并反饋研究,以便進一步完善改進。
(三)行政執法:
1、統計執法規范化。區統計局始終堅持按照法定條件、程序和方式辦理行政事項,做到“程序合法、行為規范、手續完備”,主要體現為檢查規范化、法律文書使用規范化、案件處理規范化、案卷材料歸檔管理規范化。并堅持在統計執法工作中,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處理恰當”。
2、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2019年1月31日前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區政府網站公開2018年度行政執法情況,2019年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公開行政執法主體、權限、依據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3、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2019年區統計局專門配備一臺攝錄機用于執法全過程記錄。
4、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局普查中心為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構,法制審核人員由三個股室負責人組成。
5、組織行政執法檢查。
(1)2019年9月制訂《龍湖區統計局開展“兩防”統計專項“雙隨機”執法檢查方案》,成立2個檢查組,抽查2個街道、13家“四上企業”(其中部分“四上企業”由各街道自查)。
(2)2019年9月區統計局在收到區委主題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汕龍教組發字〔2019〕5號)文件后,根據《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等有關規定,擬訂《開展整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專項檢查方案》并分2個檢查組對7個街道開展專項檢查,目前已全部檢查完畢。
(四)政務公開: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制度,把政務公開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轉變工作作風、狠抓工作落實的重要舉措,嚴格按照規定,以政務公開欄、公示板、網絡建設等多種形式編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部門文件、辦事指南、統計數據以及工作動態,在統計工作中嚴格實行檢查和責任追究制,確保統計政務公開制度的有效開展,以達到公開促工作的目的。
(五)行政監督:為切實加強對依法統計工作的監督,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提高部門工作的透明度。區統計局在區政府信息平臺,12345熱線平臺都有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等,以多種監督方式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及各級行政部門監督。2019年沒有出現被人大咨詢、不按時辦理議案被舉報等情況。
(六)社會矛盾防范和化解:注重提高應急預防和保障能力,依法妥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科學有效及時應對突發事件,有效防范社會矛盾以及對出現的矛盾及時應對化解,以確保統計工作秩序的正常運行。2019年沒有行政復議等相關案件。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對各級統計部門和統計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9年區統計局在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幾項工作:
1、結合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2019年1月共召開9場共725人次的區直單位、街道、村居和聯網直報企業統計員培訓會,進行業務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2、2019年1月組織全局干部職工開展學習《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關于建立領導干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制度的辦法》等文件精神,提高全局干部職工依法行政意識。
3、2019年5月區統計局組織召開全區統計會議,傳達貫徹《廣東省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我局全體干部職工、各街道分管統計工作領導、統計組長、經發辦主任共35人參加,會議要求各級統計人員在今后的統計工作中要嚴格進行貫徹執行。
4、2019年10月組織對派遣到各街道的14名新任統計員進行業務培訓、法律法規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5、2019年7月區統計局一位同事通過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
6、2019年10月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參加網上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學習、考試。
(八)依法行政保障:為提升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協調機制,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中心)專業人員為執法骨干的統計執法領導小組,并制定落實依法行政工作的配套措施和年度安排,明確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標,制訂工作計劃,細化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確保依法行政各項工作制度貫徹落實到位,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
二、存在問題
(一)沒有專門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少。法制工作現放在普查中心,全局現持有行政執法證人員3名。
(二)由于區統計局專業性強,沒有專門執法機構,執法人員都是兼職,各專業獨立性強,各專業之間難以兼容,在執法檢查時需要專業統計人員到場,特別月報期間各專業人員忙于報表,無法抽出人員進行檢查。
三、建議
建議增加執法機構和人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