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龍湖區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多措并舉,凝心聚力,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落實,政府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法治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把學習黨的二十大報告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召開全區傳達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大會,深入領會和把握黨的二十大的重大意義,部署安排全區學習宣傳貫徹工作,開展多層次、多領域、多形式學習活動,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堅定信心決心,忠誠履職擔當,將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舉措。
(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全力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進一步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龍湖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多次在區委常委會、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區政府常務會上帶頭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統攬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全局,多措并舉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在龍湖區落地落實。區委黨校與干部學院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點課程和重要內容。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政法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計劃,開展龍湖區政法工作隊伍全戰線、全覆蓋的培訓輪訓。發揮龍湖區教育教學資源優勢,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學校教育,做到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加強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宣傳報道,全面準確深入解讀習近平法治思想,運用新媒體新技術,加強網上宣講,充分做到多角度呈現、全媒體報道。
(三)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視法治建設,認真落實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履職盡責、以上率下,有效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一是加強統籌謀劃。龍湖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堅決扛起全面依法治區的政治責任,主動擔責履職,堅定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法治建設工作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確保法治建設有力有序推進,定期召開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議,擰緊責任鏈條,逐步推動構建由1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3個協調小組,區級各部門和各街道法治建設推進機構的“1+3+N”的法治龍湖建設推進體系,明確區級領導、各級各部門的職責任務、責任清單,形成全員抓法治建設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實述法制度。印發《龍湖區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關于切實做好龍湖區2021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全區41家單位共51名黨政主要負責人提交書面述法報告,述法率達到100%,6名主要負責人在專題述法會上發言,帶頭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精神,做到應述盡述,述法“全覆蓋”。
三是重視考核評價。區委常委會每年專題聽取區法院、區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持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制度,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推動述法與年終述職考核深度融合、同步推進。同時梳理重視法治素養、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建立考核結果和干部評價相掛鉤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考核評價對法治建設重要推動作用。
(四)著力完備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加大依法決策工作力度。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實施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發布前報送同級黨委請示報告等程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決策在提交集體討論前全部進行合法性審查,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工作機制。公布區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大程序,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不斷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規范透明運行行政權力。區政府主動接受人大依法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認真執行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依法執行人大決議決定,認真辦理議案提案,積極開展民主協商。健全行政機關內部監督機制,保障和支持審計等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進一步貫徹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推進廉潔政府建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主體責任,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依法依規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嚴格落實“三審三校”制度,切實把好政治關、法律關、保密關、文字關,杜絕“低級紅、高級黑”。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行法院生效判決,做好司法建議落實和反饋工作。
三是持續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各級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梳理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明確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事項類別,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核機制,制定審核標準和審核要點,印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指引,進一步明確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各環節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定期和專項清理工作,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探索建立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年度立項計劃制度,強化工作前瞻性計劃性統籌性及監督實效,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區政府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1件,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及備案,沒有被撤銷或責令整改、變更、確認違法或無效的情形。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借鑒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捷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綜合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區政府全年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22宗,同比增加259%;其中經復議后起訴的有4宗,行政復議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率達到94.3%。區政府行政應訴案件8宗(上期結轉2宗,本期6宗),繼續保持“零敗訴”。全面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區領導積極“到庭發聲”,實現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在全市形成良好示范效應。打造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品牌,持續推動法律顧問進村居工作向縱深發展,充分發揮村居法律顧問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增強民眾法治意識、營造社會法治環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全區共組建起71名的法律顧問工作隊伍,累計為群眾提供無償法律服務1833件次。為充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龍湖區堅持“應援盡援”“應援優援”,深入推進法律援助實體、熱線、網絡平臺多維度建設,著力打破“時空壁壘”,全力構筑“便民通道”,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97宗,其中民事申請類案件87宗,刑事通知類案件199宗,刑事申請類案件3宗,法律幫助案件1108宗,同時,創新升級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全區157個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744名人民調解員累計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436宗,調解成功率為100%,實現群眾遇事找法有門可進、解決問題靠法有路可行,有效防止矛盾糾紛“外溢上行”。
五是扎實開展法治教育宣傳培訓。把法治教育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的必修課,全面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堅持抓好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嚴格執法。利用“3·15”消費者權益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重大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活動,做好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充分發揮新媒體法治宣傳作用,積極運用最新技術與傳播方式,提升法治文化傳播力、影響力,利用“龍湖青年”等公眾號平臺,開設“普法專欄”,發揮媒體矩陣優勢宣傳包括保密法、民法典、科學技術進步法、交通法律法規、環保法等在內的多部法律,通過圖文結合的方式,讓法律知識淺顯易懂、形象生動,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五)全面提升政府履職效能
一是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依托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進一步梳理編制并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量化政務服務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推進同一事項標準化辦理。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區梳理發布8類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數1190項。
二是推動政務服務提質增效。積極探索優化審批服務舉措,制定政務服務工作負面清單,通過開展“減跑動、減時間、提高即辦率”等工作舉措逐步優化政務服務審批流程,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不斷提高審批服務便民化水平。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區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清單數共434項,“兩減一即”指標完成情況如下:即辦件事項數為430項,即辦件占比99.08%;時限壓減率為95.16%;平均跑動次數為0.007次,“兩減一即”指標在全市“數字政府”考核評估中排名前列。
三是鞏固提升“數字政府”改革成果。圍繞辦事需求量大、企業群眾獲得感強的政務服務,采用減少辦事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等方式全面優化業務辦理,充分利用“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成果,發揮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的標準化、規范化作用,按照最小顆粒度要求,編制精準、有效的場景式業務導辦問題,設計“一件事”導辦流程圖,推動我區5個“一件事”主題集成服務上線辦理。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我區政務服務“秒批秒報”改革工作的通知》,持續開展政務服務“秒批秒報”改革探索,充分應用數據共享、電子證照等方式,逐步實現“即申即報”“即申即批”,持續提高審批效率。建設龍湖區“數字政府”專家庫,首批44位專家來自各行業各部門,為我區“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智力支持。
四是持續優化熱線辦理工作。通過高位調度、加強治理、強化督查、科技創新等方面,做好源頭控制和辦理解決,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加大對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整治力度,努力把群眾小事辦實、急事辦妥、難事辦好。落實專人維護12345熱線知識庫,更新知識庫信息204條,確保市民投訴事項“接得住、轉得下、辦得好”。累計辦結“汕頭市政府12345服務熱線”投訴、舉報、建議、咨詢、求助工單26232單,其中緊急工單196單,受理新工單26426單,工單按時辦結率100%,有38名市民專門來電表揚工單辦理情況,熱線工作各項指標進入市級排名前三名共130次,辦件質量好進入全市“十佳”辦件榜受到通報表揚共3宗。
五是突出“好差評”制度優勢。大力推廣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破除政務服務過程中遇到的難點、痛點,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及時做好差評工單的轉派、督辦、回訪工作。一年來,全區好差評工作表現突出,差評工單整改率100%,各項指標總體排名在全市各區(縣)名列前茅。
(六)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持續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各行政執法單位不斷優化執法理念,認真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執法行為,改進執法方式,推動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標準化建設,做到執法的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動執法人員采用統一執法文書,外出檢查配備執法記錄儀。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對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情況進行檢查,從實體到程序給予規范。
二是強化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證件管理,全面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做好行政執法證申領及換證工作,扎實開展執法隊伍規范化常態化管理,組織參加綜合行政執法應用“執法兩平臺”培訓,著力提升執法人員專業法律素養。2022年審核備案執法部門27家,組織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考試106人,實際參考102人,成績合格100人,考試通過率98%。嚴格國家執法證換發標準,有序組織對全區共計716張行政執法證進行清理換發,全面梳理、明晰并優化換證工作流程,強化主體責任,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確保2022年底前順利完成集中換證工作。
三是推進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街道體制改革以來,我區制定出臺10個街道的“三定”規定,加強基層綜合執法力量,逐步建立健全街道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全面完成人員轉隸、干部任免、機構掛牌、辦公室調整等工作。同步調整街道下屬事業單位,加大街道事業單位整合力度,通過整合原有事業單位,在各街道綜合設置公共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等2個事業單位。另外,按照市委關于“編隨事走”“人隨編走”“推動工作下沉基層”的要求,結合行政管理和職權調整情況,大力推動編制資源向街道傾斜,截至2022年10月底,我區共向10個街道下沉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98名(其中71名為區下沉,127名為省、市下沉),事業編制67名,進一步充實基層執法工作力量。明確各街道黨工委建立健全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作為統一指揮協調的工作平臺,統籌使用各類資源,健全協同高效的基層運行機制,在各街道統一設置行政執法綜合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基礎上,繼續把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改革作為重點突破口,從機構設置、人員配置、運行機制等多個方面入手,探索解決基層街道執法主體缺失、執法水平低下等問題。
四是規范完善行政檢查行為。貫徹執行《廣東省行政檢查辦法》,梳理涉企現場檢查事項,平等對待檢查對象,不得妨礙檢查對象正常的生活和生產經營活動,切實增強行政檢查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透明度。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防止任意檢查和執法擾民。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市場主體“黑名單”的監管,依法實施信用懲戒,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格局。
五是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積極推動廣東省行政執法“兩平臺”的本地化部署應用工作,進一步擴大了街道試點單位,實現行政執法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系統性管理和監控。按照“省統、市建、共推”的集約化建設要求,完成了項目立項、財審、公開招投標及本地化部署工作。通過“手把手”“面對面”“點對點”的培訓模式,組織近30場實操培訓活動,加強行政執法“兩平臺”上線應用協調指導工作,以問題為導向,及時解決行政執法“兩平臺”落地過程中存在的上線難、應用難等問題,推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見成效、出成果。據統計,2022年1月至11月各街道已使用“兩平臺”辦理了3000宗執法案件,其中行政處罰類案件193宗,行政檢查類案件2807宗。
二、存在問題
2022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著短板和弱項:一是基層法治建設還需進一步強化,基層法制機構和隊伍力量仍顯不足,基層政府法治機構建設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行政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有待進一步加強。隨著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執法重心下移,執法規范化要求與基層行政執法重效率輕程序的實際矛盾將更加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龍湖區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緊扣區政府工作目標,敢于創新,善于突破,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推動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臺階。
(一)進一步統籌法治建設長期規劃。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于法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不斷增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進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機制。準確把握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著力實現政府職能深刻轉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全面落實權責清單制度。基本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行政復議體制。
(三)進一步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認真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在涉及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嚴格推進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全覆蓋。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制度優勢,切實發揮好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決定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等工作上的積極作用。
(四)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配套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溝通協調、聯動協作、案件移送等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理順工作職責,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切實將體制機制優勢轉化為基層治理效能,確保改革舉措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