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2022年我局緊密圍繞區委區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嚴格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強化企業合法權益司法保護,加強政務誠信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機制建設,依法全面履行部門工作職責,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現將2022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動任務落實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會新時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意義,我局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頭等大事,在文化廣電旅游體育系統迅速興起學習宣傳貫徹熱潮,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的二十大精神上來,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組織文化廣電旅游體育系統全體人員集體收聽收看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直播;通過召開三館負責人及局機關工作人員會議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并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部署,提高全局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及依法行政能力,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宣傳教育全過程,進一步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有序開展。二是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根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要求,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結合日常召開的局務會,聽取各股室相關行政事項匯報,對部分重大行政決策進行集體討論,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根據年度法治工作建設任務,結合部門工作實際,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
二、依法貫徹行政審批,逐步優化行政流程
為進一步規范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落實科學管理,優化發展環境,進一步服務企業,切實做好便民服務工作,我局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審核標準,規范審批程序,按照實施清單對每項許可受理標準嚴格把關審批,做到不擅自減少或增加受理條件,不增刪審批環節,使每項許可都能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標準和條件,進一步優化行政流程,堅持一次性告知制、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做到及時辦理,限時辦結,不斷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一)對每項行政許可、審批、審核都制訂完善相應的《辦事指南》。闡明各項申報標準和準入條件、企業申報時所要準備和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受理、審核、審批全過程的辦事程序。并向申報單位、企業承諾辦理的工作時效。切實做到信息公開,便民服務。
(二)取消對龍湖區游藝娛樂、上網服務場所的總量和布局限制。根據《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 廣東公安消防總隊轉發文化部 工商總局 公安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執法監督完善管理政策 促進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等文件的有關要求,我局取消對龍湖區游藝娛樂、上網服務場所的總量和布局限制、對上網服務場所經營方式限制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上網服務場所的設立條件。
(三)減少行政審批環節,優化審批體系。我局對取消設立上網服務場所審批流程的籌建環節,改為行政指導,即申請人應先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取得公安部門信息網絡安全和消防安全批準文件后,向我局提出申請,我局按照《行政許可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辦理。申請設立上網服務場所前,申請人可向我局提交咨詢申請,我局為申請人提供行政指導。行政指導是非強制性行政服務,作為申請人的參考,不計入行政審批時限,行政指導意見不作為行政審批決定依據,也不作為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四)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完善統一高效的文化市場監管體系。由于龍湖區文化市場審批權與處罰權的相對分離,為形成“許可依法規范、監管到位有力”的“批管分離”體制,我局依靠“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實時錄入維護檢查對象名錄庫,在審批與執法間建立一套完善、暢通、高效的信息溝通機制,使龍湖區文體企業信息得到及時溝通和充分共享,優化職能分配、提升行政效能,著力實現龍湖區文化市場監管職能的無縫銜接。
(五)完善設立歌舞娛樂場所嚴格執行公示、聽證制度。為了讓廣大群眾和利害關系人了解情況,能及時正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我局在接到申請人或企業,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提供齊備的申報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我局即派出2名以上的辦事人員到擬設立的場所進行現場勘查,確認場所周邊環境及建筑物情況。對提交申報材料基本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我局及時在政府網站和該場所周圍以及所在社區(村)向社會公示10日,并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聽證。
(六)對不予審批的申請事項均書面告知。對確實不符合申報條件,對不能受理的單位、企業,我局及時說明理由或書面答復,按照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件和理由及時做好說明,讓申請人能明白理解國家政策法規。
三、優化行政服務機制,嚴肅監管工作紀律
(一)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服務機制。為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通過深化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深入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新模式,實現“線上+線下”審批,依托廣東省政務服務系統等載體,讓審批方式由傳統型向智能型轉變,配合區政數局優化行政事項辦事流程、完善辦事24小時制等,同時配合市、區兩級政數局推出“我要開經紀公司”主題集成一件事服務,探索優化行政事務辦理流程,讓群眾少跑腿。
2022年全年,我區共有網吧18家,歌舞娛樂場所27家,游藝娛樂場所4家,演出經紀機構8家,文藝團體2家,高危體育項目經營單位(游泳)78家,高危體育項目經營單位(攀巖)1 家。2022年我局受理行政申請事項共計36宗。
(二)嚴肅行政監管過程中工作紀律。工作人員在文化旅游市場監管、行政審批過程中在行政審批中,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要注重自身的形象,凡受理的申請和案件后,每個工作人員都不去與當事人單獨會面;需要外出調查取證、檢查的,必須2人以上;不接受當事人的吃請,不收受“紅包”、禮品;強化服務意識,使用文明用語。我局全體工作人員嚴格自律,自覺遵守各項制度和規定,2022年全年未發生違規違紀行為,維護了文化行政部門的良好形象,確保文化和旅游體育市場行政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四、多措并舉,強化文化市場監督監管
由于機構改革,我局原屬下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已被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收編,我局現已沒有執法權責。我局在職責范圍內,強化轄區文化市場監督管理,盡最大努力確保轄區文化市場依法依規、安全有序。一是3月份召開龍湖區文化行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強化轄區文化經營單位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法律意識,落實各經營場所互相監督;二是積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文化市場巡查力度,規范文化市場秩序,今年來,我局截至11月3日開展疫情防控及安全生產專項檢查393家次,出動工作人員786人次;11月4日開展疫情防控社會面管控期間實地檢查294家次,出動約882人次,12月4日至12月底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巡查12家次,出動檢查人員24人次;三是不定期落實經營場所負責人消防安全演練等,落實經營場所做好安全通道、安全門、用電器周邊等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清除阻礙物和易燃物件等隱患。四是抓實開展非法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整治工作,針對接收衛星傳送的境外電視節目場所開展檢查12家次,出動檢查人員24人次,落實街道開展村居摸查治理工作,全年轄內各街道共計出動檢查人員3693人次,出動833車次。經實地走訪,深入摸排,及時處理存在違規私設衛星電視信號設備的情況,現場清理2宗,自行拆除1宗;五是大力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文化環境,嚴禁網吧、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
五、廣泛宣傳發動,法治宣傳教育實現全覆蓋。
一是巧用“學習強國”學習平臺。充分利用“學習強國”平臺內容豐富、覆蓋面廣、學習方便的特點,引導轄區文旅行業從業人員學習行業領域相關法律法規;二是配合全國安全生產月集中進行安全生產工作宣傳,通過全區文化旅游體育行業場所宣傳大屏幕滾動播放“安全生產”宣傳標語、布置醒目橫幅等方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三是我局檢查行業企業的同時,檢查人員積極向經營單位發放《安全應急知識》宣傳資料,大大增強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營造全區良好的安全生產宣傳氛圍。
六、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雖然開展了一系列普法宣傳活動,但宣傳形式比較單一,創新性有待加強,針對性不夠,仍需對標對表找差距,精準發力抓普法;二是深入基層、一線調查研究不夠,對文體旅游市場出現的新形勢、新問題掌握不夠,還需進一步深入學習。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開展好“學法、知法、懂法”的業務法律法規的學習,開展與文化廣電旅游體育行業管理業務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二是明確職責,依法行政,我局將加大對依法行政的核查和對具體職權的分解,認真參照省、市文旅行業依法行政依據內容,對照我局行政依據及職權進行再梳理、再明確、再分解,真正保障依法行政。三是持續做好日常巡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違法違規行為,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市場環境。四是繼續通過線上線下途徑開展依法治區普法宣傳工作,樹立行業從業人員的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