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區城管局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工作部署,對照《汕頭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現將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持續深化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貫徹。我局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當前的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采取召開學習動員會、黨組擴大會、理論學習中心組、黨員大會等形式,多批次多層次認真抓好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等內容學習貫徹,不斷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實里走。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扎實開展第二批主題教育,同時積極開展“巾幗心向黨、奮進新征程”、“紅色電影周”、“緬懷革命先烈、凝聚奮進力量”、“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主題黨日、重溫入黨誓詞、“迎五四”青年干部“育苗固基”讀書贈書、給老干部“上門送課”等配合活動,積極豐富學習載體,不斷加深學習理解。
二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學習的重點內容,深刻領會和把握其重大意義、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指引,為我局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政治保障。
三是建立局黨組學法制度,局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并定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法。根據法律法規的修訂,對普法內容進行優化和補充,注重普法的“新鮮度”,強化新法的傳播普及,不斷增強我局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
四是全面落實“八五”普法規劃,扎實推進“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機制。我局結合部門職能職責,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大力推進普法與執法有機融合。
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一)帶頭抓學習,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堅持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常學常新,常思常進。堅持把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內容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議題,不斷提高法治建設的能力水平。
(二)帶頭抓落實,強化責任擔當。以身作則,堅持做到“親自抓、負總責”,以上率下推動法治建設工作責任落實落細。一是壓實組織責任。把法治建設工作列入局的重要工作,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研究法治建設重大事項。二是壓實領導責任。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細則,構建全局上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機制。三是壓實監管責任。針對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親自調研、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督促落實整治責任,推動問題加快解決。
(三)帶頭抓機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以健全機制為抓手,進一步鞏固用好心、管好城,城市管理廣大人民群眾齊參與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二是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以制度管理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并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
三、提升依法全面履職水平
(一)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聘請法律顧問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和提出可行性建議,決策過程中暢通公眾參與決策渠道,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集體討論后由主要負責人作最后決定。對重大事項的決策開展必要性、可行性論證,加強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充分的專家咨詢,對決策事項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根據出現的新情況及時對決策進行調整和完善,不斷提高我局依法依規議事決策水平。
(二)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一是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我局多次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法律知識培訓,并指導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積極配合街道參與相關執法工作。同時,與街道建立行政執法協調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溝通聯系,督促屬地街道落實監管職責。二是推進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我局設立龍湖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案件審理委員會,對重大執法案件實行集體討論決定,確保案件辦理合法公正。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明確裁量的范圍、幅度、種類等,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避免任性執法,切實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四是落實執法人員管理制度。梳理單位符合執法資格條件人員報考并領取執法證,解決了現場執法人員不足的問題,并嚴格按照執法人員管理制度管理,確保依法行政。五是優化和改進執法方式,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在日常管理執法中推行“柔性”執法,在執法過程中注重解法及說理,充分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等方式,鼓勵當事人主動整改、自我糾錯。六是自上而下認真開展法治理念思想教育,不下達、不執行與法律規定相沖突的任務指標或完成時限,依法公正行使職權。
(三)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和陽光政務建設。在確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向社會公布本年度能夠公開的信息,健全完善生效行政許可證、行政處罰決定書等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制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形成良好的輿論監督氛圍。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是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內部監督。將行政執法、政府信息公開、信訪、規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重點法律法規宣傳貫徹等納入局監督檢查范圍。重點把握好對行政執法過程的監督,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責任,督促其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建立公平、規范、有效的監管模式。二是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機制。健全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舉報登記制度,向社會公開投訴電話、通訊地址,通暢舉報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熱情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對人民群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并依法進行處理。
(五)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保障。我局積極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依法行政和用權受限制、執法受監督的觀念,堅決抵制越權行政、濫用職權、違反執法程序等違法行為,自覺運用法律手段進行行政管理,努力形成一種在法定職權范圍內按法定程序行使法定職責的工作模式。
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為龍湖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一)加大執法力度。大力開展創文提質升級行動,加強市容秩序管理和城中村“六亂”整治,落實“門前三包”區域責任制度,2023年,我局共處罰相關案件936宗,罰款人民幣3009408元。
(二)優化審批服務。配合政數局推進電子證照推廣應用,優化工程建設等領域行政許可流程,實現行政許可提質增效,“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構建“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2023年,我局共辦理審批許可事項502宗,辦結率100%;實現非稅收入496793.68元。
(三)推進違法建設治理。根據《汕頭市2023年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汕府〔2023〕34號)部署,2023年,真抓實干,在各街道辦事處及各職能部門通力配合協作下,強力推進違法建設治理工作,2023年7月以來龍湖區完成拆違936292.39平方米,完成進度78.02%。
(四)創新城市管理模式。著力推進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的建設,組建了區數字城管指揮中心及監控體系,整合數字化管理資源,建立全覆蓋、數字化、信息化城市綜合管理系統,設立統一投訴舉報電話。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法治政府建設推進過程中,我局雖然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對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講話精神的系統性和全面性還需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教育仍需走深走實走細,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發展改革工作實際的廣度還需不斷拓寬。二是個別執法人員的法治思維和法律知識總體水平還不夠高,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工作能力還不夠強,專業人才隊伍緊缺,具備專業法律知識的人才較少,少數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不足,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運用不夠熟練,服務體系建設規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還不夠徹底,綜合執法承接能力還有待提升。隨著群眾訴求服務平臺、民生訴求服務平臺的普及應用及群眾法律意識的提高,我局受理各類案件數量較往年多且所涉問題復雜,事項涉及多部門,工作任務繁重的矛盾中,工作人員的時間和精力與辦理民生訴求的需求相匹配程度仍需加強。四是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力度不夠,機關法治宣傳陣地建設不夠完善,法治理論學習內容較局限,未能充分凸顯法治宣傳陣地的重要性。開展普法宣傳的力度較為不足,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的規模和影響還不夠大,基層普法陣地建設不及時、不全面,普法人員隊伍工作接續性不夠強,普法教育實施效果有待進一步提升。
六、2024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注重法律知識和業務學習培訓,提高全體干部職工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創新管理,把城管法治建設提高到一個新臺階。
(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一是按照市、區兩級工作部署,繼續穩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二是繼續加強對一線執法人員執法業務培訓,加強對基層綜合執法隊伍的指導和監督。
(三)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繼續做好城管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拓寬法律法規宣傳覆蓋面,通過多種途徑、多種形式繼續加強宣傳,增進社會公眾對城市管理的認識和支持,積極參與到城市管理工作中來。
(四)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動、及時公開各類需公開的信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制度,確保政府公開信息不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