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汕頭市龍湖區龍祥街道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視察汕頭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工作部署,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切實提升工作水平,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現將龍祥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面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街道堅持把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把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核心內容,夯實筑牢黨員干部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思想根基。二是強化理論武裝,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街道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帶頭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召開專題學習會,組織領導干部參加廣東省干部培訓網絡學院、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完成率達100%。成立宣講團,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組織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教育講座,加大憲法法律法規學習宣傳實施力度,發揮宣傳引導作用,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二)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堅持高位推動,壓實領導責任,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全面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情況納入年終述職報告,嚴肅落實行政應訴法定職責,切實發揮好領導干部引領示范作用,在全街道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二是立足龍祥街道實際,謀劃落實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街道始終把法治建設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學習貫徹法治龍湖建設規劃、龍湖區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龍湖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將法治建設同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制定《汕頭市龍湖區龍祥街道2023年全面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科學謀劃、統籌協調、整體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定期召開班子會議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協調重點環節、督辦重要任務、解決重大問題,在各環節上確保法治建設穩步有序推進。
(三)依法履行職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是優化機構職能,明確職權范圍。街道依據“三定”方案,優化機構和崗位設置,明確街道法定行政權力事項,明晰各部門職能職責,構建有序高效的職能體系。二是親商聚商,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結合轄區實際,街道積極開展招商推介工作,承辦招商推介活動,做好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服務工作。黨政班子成員及經濟部門工作人員,主動深入走訪企業,全面了解企業涉法需求,向企業解讀法律政策,以法治力量賦能企業創新發展,做好服務企業工作,做到“企有所呼、我必有應”。同時,針對數值上報不主動的企業,配合稅務部門進行普法及政策宣講,明確要求企業不得漏報瞞報,努力打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四)依法民主決策,提升行政決策水平
一是嚴格落實決策程序,加強合法性審查,健全依法決策制度。街道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堅持縝密論證,開展民主協商,切實增強公眾參與力度;健全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凡重大事項均通過集體討論決定,對涉及工程招投標、防風險保穩定問題、干部過渡和選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項均嚴格按照相關會議制度,依法集體決策,持續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程序,發揮法律顧問作用,為街道重大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提供專業建議,確保決策合法性。二是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跟蹤評估,及時調整重大行政決策。不斷完善行政決策執行機制,在重大事項決策中明確執行主體,提升決策的執行力,確保決策落地落實。加強決策持續跟蹤和后續評估工作,評估決策的實施結果與決策目的是否符合、實施決策與經濟發展方向的符合程度、實施決策帶來的近期效益和長遠影響等內容,依據評估結果實施、推廣、調整決策,確保決策得以正確、準確執行。
(五)深化執法改革,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堅持執法為民,邁開行政執法探索步伐。街道持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大對下放職權的承接力度,加大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力度,增強基層治理能力和社會管理水平。2023年度,街道開展行政檢查1529宗,行政處罰133宗,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23宗,瓶裝燃氣便民服務點備案3宗,物業服務合同備案1宗,換屆業主委員會備案1宗;加強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燃氣領域處罰6宗;定期開展大氣污染防治不良巡查,發現并禁止焚燒數7起;清理整治“散亂污”場所,動態監測排查率100%;及時處置市民反映的城市管理問題,查處占道經營流動攤販20宗,查處不履行門前三包者77宗。二是提升執法效能,嚴格落實“三項制度”,推進規范文明執法。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管理,街道所有執法人員均按要求完成制服更換,要求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著制式服裝、配備執法標識,佩帶行政執法證件。為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積極組織執法人員參加執法考試和業務培訓,規范“兩平臺”應用,切實提高行政執法“兩平臺”上線應用率。不斷完善自由裁量制度機制,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寬嚴相濟執法,通過柔性方式進行糾正教育,給予違法主體糾錯機會,做到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三是加強內部執法監督,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充分發揮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的領導統籌作用和案件審理委員會的內部執法監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行政部門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均嚴格進行法制審核。
(六)健全突發事件應對制度,提升應急處突能力
一是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統籌多方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全力落實三防各項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汛期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度,認真開展內澇點排水整治,完善應急避護場所建設。多次聯合企業、學校等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應急救援演練、“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培訓會等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火災、溺水等突發事件急救實操演練,普及應急救護知識,提升群眾自救互救技能。二是加強應急場所建設,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為進一步推進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街道在周厝塭社區建成一個占地面積約300平方的二層微型消防站,并配置一輛3.5噸專業消防車,及6套作戰裝備。為了全面提升基層防災減災救災能力,街道行政村(社區)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十個有”建設工作正逐步推進,衡山社區、祥和社區、泰龍社區、新興社區已基本完成建設,設立應急避護場所,配置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消防器材,懸掛防災減災組織架構、隱患點分布圖等,明確防災減災工作職責。三是加強重點人員管控,全面防范風險隱患。加大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服務管理工作力度,開展排查及長效針服務工作,有效防范發生肇事肇禍案事件;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的監督管理,降低再犯罪率;規范化落實吸毒人員管理,打通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回歸”的“最后一公里”。認真組織研究制定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包案措施,適時召開分析研判工作會議,及時處置風險隱患苗頭及突發事件,有效維護基層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七)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全市“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街道探索發揮綜治中心的中樞核心作用,突出綜合網格、法院、檢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粵平安”信息平臺的主力軍作用,加強群防群治、共建共享,形成同防共治的社會風尚。二是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化解轄區各類風險隱患和矛盾糾紛,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集中排查,全力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全域覆蓋、多方參與、多元共治新格局,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三是開展調解、信訪調處工作。聚焦勞動爭議、鄰里糾紛、房屋土地等重點領域,部門各司其職,開展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和信訪調處工作,做到“能調則調、應調盡調”,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引導信訪對象依法表達訴求。四是開展“庭所共建”工作。2023年3月,龍祥司法所與下蓬法庭共同簽署《庭所共建協議》,積極構建“庭所共建”聯調聯動新模式,進一步加強“訴調對接”工作機制,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八)加強權力監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是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健全公開機制。街道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體系,明確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并將各部室(線條)、各社區居委政務公開的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的內容。以公開為原則,屬宜公開范疇的事項,都將及時、規范地對外公開,堅持把群眾最關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公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二是規范公開程序,明確職責要求。街道把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做好信息收集、發布工作,針對公開的內容,做到信息完整、歸類正確、查詢免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三是接受社會監督,暢通監督渠道。街道采取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地收集群眾對街道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虛心接受群眾的批評,從嚴落實整改責任。四是強化監督問責,嚴格履職盡責。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開展監督執紀專項檢查,強化審計監督。
二、存在的問題
2023年,龍祥街道法治政府建設雖取得一定成效,但距離上級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一定距離,存在不少短板弱項。
(一)法治理念有待加強
近年來,雖然龍祥街道全力推進法治建設,多次開展干部法治教育,但少數基層干部法治觀念還沒完全確立,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仍不強,有時片面追求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績,忽視做出行政行為的法定程序要求,未及時樹立依法、規范的履職觀念,過于依賴固有的工作方式,導致履職不規范,法治理念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執法規范化亟待提高
在行使執法職權過程中,由于下放基層的行政職權數量多且專業性強,街道執法隊伍已存在超負荷情況,缺乏相應的專業人才和技術設備來承接。面對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新要求,綜合執法配套措施有待完善,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素養有待進一步提升,執法裝備有待更新。
(三)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一是普法的宣傳廣度有待繼續推進。雖然街道積極推進法治文化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但囿于傳統模式宣傳力度較弱的特點,宣傳范圍仍不夠廣泛。二是普法的宣傳深度有待繼續推進。普法、學法、用法各個環節有所脫節,法治宣傳教育較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法治宣傳的效果有待進一步提升,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還有待加強。
三、2024年主要安排
(一)牢固樹立干部隊伍法治思想
加強對基層干部依法行政意識的培養,重視干部隊伍的法治教育,積極落實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律培訓制度和街道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樹立重視法治素養、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建立法治考核結果和干部評價相掛鉤的工作機制,將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作為發現、選拔、培養優秀干部的重要考慮因素。確保干部隊伍尊法守法用法,能夠在法治之下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確保各部門在工作上堅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開展工作,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順利運轉。
(二)持續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
提高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素養,開展實操性、業務性培訓,制作并印發相關職權操作文書、工作流程和法律法規依據匯編,以便快速高效承接業務并開展工作。多措并舉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聘請法律顧問為重大執法決定提供法律意見,同時,鼓勵干部學習法律法規,培育專業化的法制審核人員充實到街道工作隊伍中。
(三)提升普法精準性和有效性
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度,探索制定“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明確普法內容、普法責任人、普法對象、普法方式等內容,確保各項普法任務有序推進。在履行行政職能的過程中,各部門以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為著力點,加強對當事人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把普法教育貫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堅持釋法說理,主動作為,讓群眾在解決問題中學習法律知識,把普法融入基層治理。同時,創新宣傳方式,組織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等在轄區內深入持久開展各類法律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法治宣傳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擴大宣傳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