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下,龍湖區司法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十二屆八次全會工作部署,忠誠履行建設平安龍湖、法治龍湖的職責使命,在推動全面依法治區和司法行政事業方面取得扎實成效。現將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況
(一)聚焦法治龍湖建設,推進全面依法治區
一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區委依法治區辦發揮統籌協調職能,組織全區42家單位共55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完成述法報告,抽取6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現場述法,以述法工作全覆蓋促推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舉辦習近平法治思想培訓班工作安排列入《2024年區委組織部委托區直有關單位舉辦專題培訓班次計劃》,召開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舉辦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研討班,將涉外法治工作作為重要學習內容,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嚴格審查全區各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并落實上網公示工作;認真做好2023年度法治汕頭、法治廣東建設考評迎評工作;切實用好法治建設結對提升工作機制,學習借鑒深圳坪山先進經驗成果;輔助抓好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印發《汕頭市龍湖區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示范鎮街創建方案》《中共汕頭市龍湖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并抓好貫徹落實。
三是壓實壓緊法治建設責任。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列為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要學習內容,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印發《龍湖區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推動增強領導干部法治觀念,努力做到學以致用;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了局黨組書記作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研究制定《2024年龍湖區司法行政工作要點》《2024年龍湖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等文件,對2024年龍湖區司法局法治建設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確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和工作目標,確保政府法治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設,規范政府依法履職
一是積極配合上級推動政府立法。配合我市推進地方配套法規、政府規章制定工作,結合上位法律法規和我區實際,為相關立法項目和文件建言獻策,累計承辦上級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工作200多件。
二是強化行政規范性文件日常管理。認真組織全區各有關單位制定了《關于印發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立項計劃的通知》,包含制定項目2件,評估項目2件。落實政府規范性文件起草、審查、公布、備案等全過程管理機制,從嚴把握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要求,做到應審必審、凡審必嚴,參與制定、修訂區政府及區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5件,參與評估區政府規范性文件1件,提交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通過率100%。定期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時梳理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18件。
三是全力提升合法性審查質效。認真開展行政決策法律審查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法律參謀、助手作用,為區委、區政府在決策政策制定、項目投資、建設及重要合同簽訂方面提供法律支持、咨詢論證服務,防范法律風險,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在提交集體討論前全部進行合法性審查,累計辦理涉法類文件近200件。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著力提升決策科學化水平。
四是持續強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職責。深入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四張清單”,全區各有關單位均已開通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并進行線上辦案,目前各單位應用“汕頭粵執法”辦案情況穩步良好;切實加強行政執法資格內部管理,組織我區行政執法人員參加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積極督促指導全區27個執法單位對本單位執法工作及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有關情況開展排查,確保執法人員持證上崗;根據市局統一部署,先后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涉企亂罰款問題、職權下放重放輕管問題、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和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行政執法專項督導等多個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積極嘗試行政執法新模式,探索推行行政執法“觀察期”制度和“非現場執法”,切實提升我區行政執法效能。
五是持續開展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及時指導和規范行政機關開展行政行為,提升行政復議案件辦理質量,推動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累計辦理行政復議案件423件;提升行政應訴工作質效,全面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區領導積極“到庭發聲”,實現龍湖區政府行政應訴案件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累計辦理區政府訴訟案件9件。
(三)聚焦普法與依法治理,推進全民守法普法
一是深化精準普法工作。抓好領導干部“關鍵少數”,認真落實區委常委會議、政府常務會議、部門辦公會議會前學法制度,組織專題法治講座,組織開展2024年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依托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平臺推進全區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工作,全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考率100%,及格率100%,優秀率99.99%,全面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水平;持續推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聯合區教育局進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長”選任制度,組織開展“以法為帆,‘未’你護航”“預防學生欺凌 法治護航成長”等系列主題宣傳活動共58場次,在全區90所學校全覆蓋開展“開學第一課”主題法治宣傳活動,覆蓋未成年學生超過10.7萬人;積極開展法治宣傳“七進”活動,全面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百千萬工程”,共開展各類法治主題宣傳活動約323場次,派發宣傳資料約3.7萬份。
二是打造普法特色項目。重點打造龍湖區“商圈+法治”特色普法,有效探索金霞“弱勢群體法援同行”普法、龍祥“法治騎行”普法、鷗汀“綠色生態”普法等基層普法新樣態,有力推進龍湖精準普法、特色普法;將法治元素融入文化廣場、公園、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村祠堂,推動傳統文化與法治文化相融合,打造近民惠民的法治文化圈;打造新時代未成年人普法學法陣地,在龍騰街道天禧社區御海天宸小區新建成一座主題鮮明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
三是推進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推動村(居)法律顧問與村(居)“兩委”委員身份的“法律明白人”兩支隊伍結對共建,目前全區法律顧問和“法律明白人”結對184對;組織開展全區“法律明白人”大型培訓2場,依托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對各村(社區)“法律明白人”開展法治培訓共111場次,全區各村(社區)502名“法律明白人”參加了培訓。
(四)聚焦統籌發展與安全,以安全保障發展
一是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健全基層矛盾糾紛工作機制,主動融入“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依托街道綜治中心,實現全域司法所人員派駐,律師服務、公證咨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入駐。聯合開展基層治理,各司法所與街道綜治中心定期開展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與街道婦聯聯合開展基層婚姻家庭調解,2024年,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4789場次,成功調解各項糾紛2211宗。
二是構建多元共治的“大調解”格局。試點開展“行調對接”,印發《汕頭市龍湖區行政復議與行政裁決、行政調解、人民調解有機銜接聯動機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設立“龍湖區行政復議珠池街道調解工作站”;逐步落實“警調對接”,印發《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 汕頭市龍湖區司法局關于開展“警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全區10個司法所與轄區派出所實現“所所聯動”;全面深化“訴調對接”,實現全區“庭所共建”全覆蓋;依托龍湖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由龍湖區金霞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建立健全人民調解與律師服務、公證服務、法律援助等工作形成常態化聯動對接;打造涉僑糾紛化解實體陣地,在蓬中村設立“龍湖區外砂街道蓬中村涉僑糾紛調解工作室”,持續推進涉僑糾紛就地就近調解化解。
三是加強風險人群管控。加快“智慧社矯中心”創建,強化社區矯正基地建設,全區現有社區矯正教育基地2個,就業基地2個,公益活動基地10個;加強社區矯正人員管理,積極開展社區矯正檔案評查工作和暫予監外執行社矯對象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規范提升社矯工作,現在冊社區矯正對象526人,未發生脫漏管現象。加強安置幫教人員管理,扎實開展安置幫教工作風險分析研判與專項排查,目前在冊人員刑滿釋放人員1028名,幫教率100%,安置率100%。
(五)聚焦高水平法律服務,踐行司法為民理念
一是持續強化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區現已建成1個區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0個街道公共法律服務站、125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室,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區、街、村(社區)三級全覆蓋,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運作良好。
二是推動律師高效率服務。加強對法律顧問隊伍考核、績效評價及律師執業等法律服務領域監管,區屬律師執業機構64家、執業律師579名,區內2個基層法律服務所和14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經考核全部合格。全面推進律師團隊化服務供給新模式,指派21家律師事務所86名執業律師集中對接10個街道125個村(社區),實現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村(社區)法律顧問為群眾提供法律服2038件(次)。
三是優化窗口高質量服務。持續優化法律援助服務,落實市域通辦及法律援助申請汕潮揭區域通辦政策,推進法援服務窗口延伸到基層,實現全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全覆蓋,共受理援助案件2475宗,解答來訪來電法律咨詢704人次,群眾滿意率100%。持續優化公證服務,扎實開展加強公證質量監管嚴防錯證假證問題專項檢查活動,全面提升公證質量,共辦結各類公證業務109件,接待來訪及解答群眾法律咨詢600多人次,未出現錯假證。
二、存在的問題
2024年,龍湖區司法局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總體上來看,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行政復議工作面臨新挑戰。自復議體制改革實施以來,我區復議案件量激增,2024年的案件數量已高達423宗,案件復雜程度較高、專業性較強,對行政復議辦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辦案經驗提出了更高要求,案多人少的情況也導致我區復議隊伍的專業性、全面性、穩定性面臨全新考驗。
二是普法工作仍有提升空間。聚焦不同群體開展針對性普法工作有待加強,普法宣傳形式和內容不夠鮮活,普法宣傳的方式方法比較簡單,形式缺乏創新,有待于進一步豐富和拓展。
三是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培訓內容以理論教育為主,針對性不強,缺乏對新法規、新政策的解讀,導致部分司法行政干部在開展工作中思路還不夠開闊,創新意識有待提高。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方式方法相對呆板,相互交流研討少、寓學于樂創新形式少、帶著問題學思踐悟少,導致司法行政干部對習近平法治思想學得不深,悟的不透。
四是社矯工作人員素質有待提升。從事社區矯正的工作人員專業知識欠缺,大多數工作人員非法律專業,不具備專業的刑罰執行知識,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等法律知識了解掌握不夠透徹,因經費不足,我區每年舉辦的社區矯正業務培訓相對較少。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突出統籌協調,強化全面依法治區工作
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推進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完善依法治區協調小組工作制度,全面提高工作履職能力和協調配合能力,保障依法治區各項工作穩步推進。
(二)推進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清理機制,繼續推進決策審查工作;加大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力度,緊跟各類執法重難點問題,加強行政執法數據監管,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質效。
(三)維護社會穩定,助力平安法治龍湖建設
加強重點人群管理服務工作,積極推進“智慧社矯”建設,構建龍湖社區矯正工作新發展格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構建以“人民調解”為核心的多元共治調解格局。
(四)聚焦服務品質,優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深化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持續優化法援、公證、司法所、行政復議窗口服務,打通服務“最后一公里”;全面落實“八五”普法規劃,營造基層法治氛圍。
(五)堅持黨的領導,提升司法行政隊伍能力
堅持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鍛造過硬司法行政隊伍,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精神引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學細悟做實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把黨的建設與各項業務工作深度融合,提升黨組織政治性和組織力,推動黨建引領各項業務工作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