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龍湖區水務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十二屆八次全會工作部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一、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龍湖區水務局始終堅持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和“第一政治要件”制度,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召開黨組(擴大)會議部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開展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專題培訓,引導水務系統干部職工一體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作出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以黨的法治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工作,將法治政府建設與水務重點工作緊密結合,在法治化軌道上推進水務高質量發展。
(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龍湖區水務局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健全完善以上率下、上下聯動的全員常態化學法制度。一是抓住局黨組班子成員和直屬各單位班子成員這個“關鍵少數”,夯實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職責,制定印發《龍湖區水務局2024年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梳理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重要思想、法律法規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不斷增強做好水務法治建設工作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二是推動學法全覆蓋,明確學法重點,利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系統”“廣東省干部培訓網絡學院”等平臺,引導干部職工在線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黨內法規、年度新施行新修訂法律法規。同時,抓實年度學法考法工作,將學法考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確保系統干部學法成效,切實提升干部職工的法治意識和依法履職能力。三是聚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十二屆八次全會工作部署,扎實推動“百千萬工程”“綠美龍湖”生態建設,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著力實施水環境綜合整治,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完善水旱災害防御體系,提升水行政執法效能,夯實水務治理的法治根基。
(三)黨政主要責任人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局主要負責同志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貫徹落實領導干部會前學法、年度述法、重大行政決策法制審核等制度,將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列為黨組會第一議題,通過黨組會、中心組理論學習會等形式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及開展集體學法6次,自覺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于推動水務高質量發展全過程各方面,發揮黨組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推動法治建設各項任務落細落實。
(四)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治水管水。
1.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增強政務服務效能。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工作要求,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不斷優化拓展“不見面審批”事項,動態梳理更新“不見面審批”政務服務事項19項,實現全流程網辦。進一步深化“秒批秒報”政務服務改革,提升審批服務效率,推動44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秒批秒報”,努力實現便民利企最大化,助力優化營商環境。二是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切實做好信用雙公示工作,確保數據合規率達標,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公開行政審批、財政預算、工作動態等政務信息96條。
2.嚴格規范推進水行政執法。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要求,通過廣東省行政執法公示平臺公開行政許可29宗、行政檢查22宗、行政征收23宗。積極推進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制定印發《龍湖區人民檢察院 龍湖區水務局關于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實施細則》。持續推進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聯合執法監督檢查行動,累計出動巡查人員1551人次。同時推進水土保持強監管與嚴執法有效銜接,復核擾動圖斑12處,對9個生產建設項目開展監督檢查,嚴格辦理水土保持方案批復25宗,接收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備21宗,下發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10份,實行“一案一號”,強化全區水土資源保護。
3.持續推進河湖長制。全面推動河湖長制工作落地見效。一是加強巡河履職。區河長辦切實發揮組織、協調、督辦作用,各級河長主動作為,加密巡河頻次,積極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發現的問題,形成河湖管理保護合力。全區三級河長全年巡河履職共16646人次,發現解決問題160個。二是抓實河湖“四亂”整治。牽頭相關街道對照上級下發的疑似“四亂”問題圖斑開展實地復核,有序推進問題整治,完成河湖“四亂”圖斑整治銷號130宗。三是加強河湖常態管護。健全河道溝渠管護機制,實施“三河四岸”河道碧道一體化管養,落實“每年兩次集中清漂+常態化保潔管理”的工作機制,于4月及9月中旬組織開展兩輪為期一月的全區水域集中清漂行動,累計清理水面漂浮物3802.44噸,利用無人機航拍等手段開展河湖管護督導,發出督查通知書共42份,有效督導各類河湖問題整改,持續改善河湖面貌。
4.提升水利監管能力。一是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為抓手,落實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對轄區6家自備水源取水戶全面開展取用水監督檢查,對13家重點用水戶下達計劃用水,規范取水行為,有效控制用水總量,提高用水效率。實施龍湖區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鞏固提升項目,持續深化節水行動。二是夯實防災減災基礎,實施堤防應急度汛工程2處,積極籌措資金對薄弱堤段進行拋石護岸、實施外砂河鴨母洲關-雙涵關薄弱堤段安全鑒定等除險加固措施,扎實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建設,完成3段堤防標準化建設任務。三是守牢水利安全生產底線,在水務系統部署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全面排查整治水利工程風險隱患,共整改風險隱患66個。
5.加強法治宣傳引領。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憲法宣傳周”等時間節點,組織開展法治宣傳“五進”活動,在金砂公園舉辦水法宣傳活動,通過龍湖區水文化展館及梅溪河碧道法治宣傳長廊接待參觀人員10余批次,并承辦“助力百千萬,龍年行龍湖”梅溪河萬里碧道徒步活動,累計發動群眾約3000人次。同時,推進外砂河河長制文化公園(二期)項目建設,配合市委、區委社會工作部在梅溪河碧道建設汕頭志愿服務公園,積極推行“河長制+志愿者”經驗模式,打造一批具備龍湖特色的法治宣傳載體,進一步做好法治宣傳工作,營造尊法守法、愛水護水的良好氛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來,龍湖區水務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法治政府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執法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培訓的系統性、實用性不足,形式比較單一,培訓多為理論講解,缺乏實際案例剖析和執法實操訓練。執法人員執法水平與專業素質與當前法治政府建設新形勢、新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還需進一步深化。局干部隊伍中具備法律專業教育背景、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法律專業人才匱乏,影響法制審核工作的開展。
(二)執法隊伍力量有待進一步加強。水行政執法領域涉及范圍廣,業務多,局目前只有2名行政執法編制人員,執法人員力量不足,同時由于經費問題,執法裝備配置不到位,一定程度制約執法工作開展。部分水行政職權下放街道后,對街道執法隊伍的指導培訓力度還不夠大,全區水行政執法合力未充分形成。
(三)普法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在落實普法責任上還有提升空間,普法宣傳教育的方法不夠多元,宣傳形式和內容比較單一,局限于派發宣傳冊、現場宣講等形式,對新媒體宣傳渠道的探索運用不夠,普法宣傳效果有限,群眾參與主動性、積極性不高。
三、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扛牢政治責任,夯實法治建設基礎。持續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法治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訓,在學深悟透做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上下足功夫,健全完善學法用法制度,堅持領導干部學法常態化,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常態化,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升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大力度抓好法治建設工作。全面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發揮“關鍵少數”在法治建設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
(二)聚焦法治為民,提高依法履職能力。進一步加大人員法治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干部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強行政執法效能,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大涉水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維護良好水事秩序。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深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三)強化法治宣傳,營造良好法治氛圍。落細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宣傳力度,創新方式方法,拓展深度廣度,依托“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憲法日”等時間節點開展水法、憲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努力營造人人學法、人人遵法、人人守法的法治氛圍,推動法治環境持續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