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2011年—2015年)是我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時期。為推動這一時期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根據《龍湖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 基礎環境和面臨形勢
(一)發展基礎
“十一五”期間,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取得長足發展和明顯成效,圓滿完成各項主要目標任務,為全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為“十二五”時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跨越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1
、促進就業工作機制更加健全。就業再就業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積極就業政策體系、勞動就業服務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能力不斷提升,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扎實推進,城鄉人力資源動態管理逐步強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順利推進,城鄉就業局勢保持基本穩定。“十一五”期間,實現城鎮新增就業41571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13369人,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31844人,“零就業家庭”實現動態清零,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3%以內,提前超額完成“十一五”規劃的就業任務指標。在汕頭市年度就業目標責任制考評中,我區連年獲得全市第一名。2009年度,區就業服務中心榮獲我市“農民工工作先進單位”的榮譽稱號,得到市政府的表彰。
2、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日趨完善。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社會保險保障能力日益增強。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有了新突破,社會保險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更加嚴格規范,各項社保業務快速健康和諧發展。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社保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啟動并順利推進,多層次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初步形成。醫療保險從制度上實現全民覆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升,618名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納入醫保范圍。失業、工傷工作穩步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制度深入實施。“十一五”期末(2010年),全區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生育、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分別為72715人、64671人、64658人、61503人、37201人,征集四保基金27241萬元,按時足額發放四保待遇6737萬元;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數為58841人,征集居民醫保基金475萬元;基本社會保險覆蓋率達到86.7%,醫保覆蓋率達到85%。我區金霞街道退管所被評為廣東省首批八個省級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示范點之一,成為粵東四市唯一的省級示范點。全區進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3989人,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率達99%,社區管理率74.9%,均較好完成市下達的目標任務。
3
、人才培養引進和職業技能培訓機制不斷創新。人才強區戰略加快實施,人才發展政策逐步健全,人才柔性流動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才服務內容和方式不斷創新,人才隊伍逐年壯大。以區培訓基地為主導,整合其它社會力量培訓資源的區域培訓覆蓋網絡逐步建立,職業技能“大培訓”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區勞動力職業技能水平不斷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明顯提升。“十一五”期間,全區組織各類職業技能培訓21339人,其中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11492人。“十一五”期末,全區專業技術人才總量達到4962人,其中高級職稱 251人,中級職稱2145人。
4
、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明顯。全面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公務員考試錄用和培訓、考核制度進一步規范,公務員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十一五”期間,全區考錄公務員共54 人,組織公務員(包括參公)參加各類培訓5594人次。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全面實施,首次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有序開展。積極改進軍轉安置辦法,圓滿完成24名軍隊轉業干部安置任務,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管理服務和部分企業軍轉干部解困工作得到加強。
5
、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穩步推進。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職級工資制度全面實行,全區公務員津補貼規范工作基本完成。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改革穩妥推進,區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提前落實中小學教師福利待遇與公務員“兩相當”。收入分配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企業工資分配指導監控體系逐步完善。實行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建立“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職工民主參與、政府監督指導”的企業職工工資分配宏觀調控體系,有效指導和規范企業工資分配行為。“十一五”期間,全區在崗職工工資平均每年增長18.6 %(因2007年開始改為屬地統計,該項數據包括中央、省、市駐龍湖轄區的單位),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平均每年增長12.4%,突破“十一五”規劃年增長8%的目標,我區企業職工工資偏低情況逐漸好轉,企業招工難現象有所緩改。
6
、勞動關系保持和諧穩定。深入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勞動監察執法力度明顯增強,堅持日常巡查、舉報投訴專查及專項行動相結合等多種形式開展監督檢查,勞動用工行為進一步規范,區仲裁辦獨立設置,實現了機構實體化。堅持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四快”以及重在調解的原則處理勞動爭議,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建立勞動信訪責任機制、排查機制、快速調處機制和聯動機制等四項信訪工作機制,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勞資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勞動關系保持和諧穩定。至“十一五”期末,全區簽訂勞動合同39811人,合同簽訂率達97.1%;“十一五”期間區勞動監察及各勞保所共檢查各類用工單位近2325家,糾正432家企業的違規行為,責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 1萬多份,為勞動者追回被拖欠克扣工資894.5萬元。勞動仲裁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1050宗,辦結 1050宗,涉及經濟標的3515萬元,案件時效內審結率100%。有效地化解了因勞資糾紛引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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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礎建設邁上新臺階。“十一五”期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自身建設不斷強化。原區人事局與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實現機構合并,隊伍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有新提高;原兩局屬下7個事業單位實現資源優化整合,組建為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人才資源交流服務中心、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職業技能培訓中心等4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積極推進基礎建設,建成配有專業技能培訓設施的區綜合培訓基地。扎實推進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建設,高規格、高標準規劃建設勞動保障信息化系統。2010年,投資70多萬元配置了勞動辦公信息管理系統,并為全區19個充分就業試點社區配套信息化設施,開始走向無紙辦公和實現區、街道(鎮)兩級資源網絡共享,勞動保障管理和服務網絡覆蓋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基礎不斷夯實。社保經辦機構業務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經辦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二)發展環境
“十二五”時期,是我區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的攻堅時期,也是我區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戰略機遇時期。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既迎來了難得的機遇,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1、發展機遇
(1)幸福龍湖建設的深入推進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確立更加重要位置。“十二五”期間,國家、省、市將更加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省委十屆八次全會明確提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市委九屆十次全會,對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人才培養引進、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區委四 屆十次全會明確提出建設“幸福龍湖,首善之區”的目標。隨著幸福龍湖建設深入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將更加成為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未來地位將更加凸顯。
(2)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奠定更加堅實基礎。龍湖區是汕頭經濟特區的發祥地,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的建設,經濟綜合實力大幅提升,成為全市經濟發展水平最高,經濟最富有活力的地區。2010年生產總值達到185.04億元,財政總收入達38.65億元,一般預算收入達6.22億元,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奠定了更加堅實的物質基礎。我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對行政體制改革、人力資源素質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大力推進人才資源整體性開發注入了強大動力。
(3)行政體制改革的順利推進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提供更加廣闊空間。“十一五”時期,隨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改革的深入推進,我區以市場為導向的就業機制已基本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完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勞動關系調整機制初步形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管理服務職能更加完備,人員隊伍更加壯大,統籌推進各項工作更加有力,事業發展空間更加廣闊。
2
、主要挑戰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任務艱巨。隨著我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步伐的加快,就業結構性緊缺與總量性過剩的矛盾突出,“用工難”與“就業難”問題相互交織;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水平與人民群眾日益增強的需要還有差距;人才培養和職業技能培訓難以滿足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需求;城鄉二元結構仍較明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部分低收入群眾生活比較困難、部分失地農民、困難企業下崗人員仍然游離在社保之外,不同行業、群體間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等突出矛盾及新情況新問題,都迫切需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增強適應性調整能力。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適應服務型政府建設任務艱巨。當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實現科學發展、建設幸福龍湖,需要新的體制機制保障;社會管理難度加大,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政府職能轉變尚不到位;部分重要領域的改革雖然取得突破,但配套措施有待完善,新體制機制運轉成效還需要實踐的檢驗,這一系列問題都迫切要求我們更加注重頂層設計、統籌兼顧、重點突破,加快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適應公共服務均等化任務艱巨。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滯后,人員編制不足、能力素質不高、基礎設施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經費保障缺口較大,隨著民生工作的深入推進,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公共服務需求與供給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任務越來越繁重,迫切需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進一步加強基礎建設,提升管理服務能力。
二、指 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幸福龍湖核心任務,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統籌兼顧,以“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為主線,著力穩定和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大力推進收入分配和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切實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努力實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我區全力推動科學發展,加快建設幸福龍湖、首善之區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改善民生。始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首要任務,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努力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妥善處理不同群體利益關系,使廣大勞動者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積極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2
、堅持人才優先,注重高端引領。強化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重視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堅持做到人才資源優先開發、人才結構優先調整、人才投資優先保證、人才制度優先創新。加快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注重以用為本,增強人才引領產業轉型升級的能力,提升人才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
3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工作機制。用改革的思路、發展的辦法解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中的深層次矛盾,消除影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制度性障礙,注重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協調起來,充分考慮是否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考慮財政、企業和群眾的承受能力以及對社會各方面的影響,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4
、堅持統籌兼顧,促進協調發展。適應我區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統籌全區城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統籌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協調推進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事業發展。
5
、堅持服務至上,實現成果共享。進一步夯實基礎,充實基層,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健全服務網絡。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廣大群眾提供便利、高效、多樣化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努力實現發展成果由廣大人民群眾共享。
(三)發展目標
1
、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創業帶動就業機制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服務更加全面,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城鄉就業比較充分,就業結構更趨合理,基本建立起覆蓋城鄉、區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十二五”期間,全區每年實現新增就業 9000人以上,并實現每年遞增2 %,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2.5 %以內。“十二五”期末,非農就業比重達到 85 %以上。
2
、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一體化基本實現,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逐步融合,社會保險待遇顯著提高,社保經辦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新農保基金監管制度進一步健全,基金支撐能力進一步增強。積極推進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力爭“十二五”期間實現全區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十二五”期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力爭分別達到85%、95%,基本社會保險覆蓋率力爭達到91.5%,初步建成比較完善、保障有力、覆蓋城鄉的“普惠型”社會保障體系。
3
、人才規模更加宏大。圍繞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大力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堅持以用為本、人才優先原則,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創新,加速人才資源積累,優化人才結構,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創新能力強的高素質人才隊伍,為建設區域中心城市核心城區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4
、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科學。深入貫徹《公務員法》和《2010-202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全面推進事業單位、公務員管理制度和軍官轉業安置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服務機制更加科學規范,人事管理服務水平有實質性提升。
5
、工資收入分配機制更加規范。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完善企業工資穩定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全面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進一步規范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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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更加和諧穩定。規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基本建立。勞動標準體系更加完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理。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系更加健全,勞動者合法權益得到比較充分保障。通過五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實現全區各類企業(包括小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率達到80 %以上。
7
、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建成區、鎮(街)、村(居)三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覆蓋城鄉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更加完善。“十二五”期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城域網覆蓋率實現100%,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服務率達到90%。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努力推進勞動者充分就業
1
、大力實施積極就業政策。深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貫徹執行各級黨政就業和再就業政策法規,據實建立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任務指標級級層層分解落實。結合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制訂更加有利于各類人群就業的社會保障政策、就業援助政策以及投入保障政策等,大力推動積極就業政策普惠化和實效化。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優秀農民工入戶城鎮及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政策,困難群體就業扶持政策,穩定和擴大就業。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投入機制,確保各項措施、就業扶持專項資金的落實到位。
2
、實施經濟發展與促進就業并舉的就業發展戰略。加快對吸納就業能力較強的傳統優勢產業的調整升級,扶持發展具有市場前景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積極發展就業容量大的服務企業、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倡導靈活多樣的就業形勢,增加就業途徑,擴大就業規模。
3
、統籌推進城鄉就業和重點群體就業。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放在首位,繼續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暢通大學生到城鄉基層、中小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的渠道。逐步建立統一城鄉的就業政策,將城鄉全體勞動者納入統一系統管理,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向第二、三產業轉移就業,完善政策措施鼓勵企業招用本地農村勞動力,健全服務、培訓、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產業轉移園作為吸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重要載體作用,建立一批農村勞動力靈活就業基地,推動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或向珠三角地區轉移就業。健全和落實面向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制度,重點強化對零就業家庭、殘疾人、低保對象、破產企業失業職工等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探索個性化援助方式,做到“出現一戶、服務一戶、扶持一戶、解困一戶”。廢除或取消針對農村和外來勞動力的就業限制和行政收費,保障城鄉勞動力包括外來勞動力平等就業,并為他們提供全方位、平等的就業服務。
4
、健全創業帶動就業機制。全面深入推進“創建首批省級創業型城區”建設。以區創業孵化基地為平臺,培育扶持創業主體,完善創業政策,優化創業環境,放寬創業領域,強化政府職責,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工作考核等“五位一體”的工作機制。加強創業意識教育,引入創業實訓課程,建立健全創業培訓體系,全面提高創業能力。落實好免費培訓、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社保補貼等優惠扶持政策,加快中小企業的生成和發展,吸引優秀人才精英創業,引導本地勞動力草根創業,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鼓勵和支持大學生實訓創業,把創業帶動就業作為城鄉就業新的亮點。探索通過財政投入、企業資助和社會化運作等方式設立創業帶動就業專項基金。力爭到“十二五”期末,每個街道(鎮)建立1個創業孵化園。
5
、構建調控失業和穩定就業機制。建立健全以調查失業率為主,登記失業率并行的失業監測、發布制度,完善失業預警機制,加強危機情況下失業風險的預防。鼓勵支持企業切實履行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增強就業的穩定性。組織失業人員積極開展就業準備工作,縮短失業周期。完善就業與社會保障聯動機制,提高就業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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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快建立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區、街道(鎮)、村(社區)三級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將就業信息、培訓信息、政策咨詢和職業介紹等公共服務延伸到社區,推進基層平臺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為勞動者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就業服務。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各類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免費向農村勞動力開放,實行公平待遇。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覆蓋城鄉、區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努力實現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
(二)全力推進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努力實現全民享有社會保障
1
、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深入宣傳并全面實施《社會保險法》。加大擴面征繳工作力度,著力強化社會保險費征收機制,完善社保費地稅全責征收辦法,進一步明確社保機構在推進社保費地稅全責征收過程中的工作職責,與地稅部門通力協作,改進數據交換方法,切實提高社保費征收數據的傳送速度和回盤匹配率、到賬確認率,確保擴面征繳工作順利健康推進。推動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全員參保和足額繳費義務,引導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人群參加社會保險。不斷完善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制度,積極推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大力推進中斷繳費人員“激活續繳”。積極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全面解決關閉破產和困難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停保人員補交社會保險費、“老工傷”以及區直國有集體困難企業職工安置等歷史遺留問題。探索推進農民工優先參加工傷保險。
2
、促進城鄉社會保險制度整合銜接。推進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與新農保融合銜接,形成統一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并逐步向城鎮無保障居民覆蓋,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體系。整合城鎮居民和職工醫保、新農合等社會保障資源,構建起城鄉一體的醫療保險體系。
3
、加快推進工傷保險體系創新。全面貫徹實施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建立工傷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體系,探索工傷預防和安全生產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施農民工“平安計劃”。
4
、加強新農保基金監督管理。完善基金運行內控監督體系,規范業務辦理流程,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健全監管手段,確保基金安全。拓展籌資渠道,探索建立基金增值運行機制。
5
、拓展建立城鄉一體的經辦服務體系。將“網絡化”管理覆蓋到農村,在村居、社區設立服務辦事機構,變“集中式”管理為“分層式”服務,形成業務辦理一站式、業務結算一卡通和工作網絡扁平化的經辦服務體系。2011年,經辦業務全面下移到各街道(鎮),建立業務標準、服務標準和管理標準,實現由粗放型管理向標準化管理的轉變,由事后控制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控制轉變,達到效能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2012年,經辦業務延伸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所,建成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經辦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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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體制。進一步健全退管機構工作機制。分步推進企業退休人員進入社區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質量。組織和引導企業退休人員開展各種學習和文體活動。逐步實現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信息化、制度化。
(三)大力加強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培養,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1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才規劃綱要》,完善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管理體制,著力健全人才選拔、評價、激勵機制,進一步推進我區人才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創新。加大人才開發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用人單位投入為主體、社會和個人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2
、健全人才引進的政策措施。加大“柔性”引進人才力度,建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完善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貫徹執行市的人才優惠政策,研究制定符合市場化取向、適應不同層次人才引進的政策體系,取消人才引進中的不合理限制。創新人才引進方式,積極支持和鼓勵企事業單位設置特聘職位,面向國內外吸引高層次、急需人才。完善人才引進服務機制,健全人才信息網絡,實行人才引進“一條龍”服務,多形式宣傳和組織用人單位赴外地招賢攬才。
3
、優化人才發展環境。積極推進集聚人才的載體建設,搭建人才創業平臺,整合科技項目資金,重點支持擁有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技術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優化人才創業創新環境。探索保障各類人才養老、醫療保險等異地享受新模式,破除影響人才流動的體制障礙,加快建設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設立中高級人才創業支持基金,幫助企業引進中高級人才。改革創新人才的收入分配體制,鼓勵個人科研成果、專利、專有技術資本化。大力建設高校學生實習基地和畢業生見習基地,以政企共建、企校共建等多種形式,在主要產業的龍頭單位建立基地,吸引高校畢業生來龍湖創業。
4
、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以提高創新能力和弘揚科學精神為核心,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努力培養造就一支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探索制定雙向掛職、短期工作、項目合作等靈活多樣的人才柔性流動政策,引導黨政機關、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專業技術人才向企業、社會組織和基層一線有序流動,促進專業技術人才合理分布。構建分層次分類別的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體系,加快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建立社會化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機制。進一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落實用人單位聘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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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進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選拔、激勵機制,優化技能人才發展環境。進一步配套完善區職業技能綜合培訓基地,力爭把其建設成全市一流的培訓示范點。整合政府、企業、社會各類培訓資源,全力推動職業技能培訓社會化發展,建立覆蓋城鄉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著力加強職業培訓、擇業觀念和企業榮譽感教育,重點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下崗失業人員培訓、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培訓及勞動預備制培訓。豐富辦學形式,建立校企合作定單培訓模式,實現培訓就業一體化,全面提升城鄉勞動力就業能力和技能素質。大力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和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活動,增強我區對優秀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度。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社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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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以能力和作風建設為核心,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探索黨政機關管理人才引進和退出機制,推進黨政人才隊伍建設。以提高現代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國際競爭力為核心,以戰略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為重點,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以提高科技素質、職業技能、經營能力為核心,以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農村生產經營型人才為重點,推進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以人才培訓和崗位開發為基礎,以助人自助為宗旨,以培養中高級社會工作人才為重點,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四)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著力建立更加科學規范的人事管理和服務機制
1、大力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全面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完善公開招聘辦法,建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考官庫,提高公開招聘的公信度。出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日常管理辦法,完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統,提高事業單位管理水平。積極探索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通過合同外包、特許經營、購買服務、政府補貼等形式,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進一步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公共服務需求。
2、努力建設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公務員隊伍。加強公務員法配套法規體系建設,創新公務員和機關雇員管理制度。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辦法,出臺公務員績效考核措施,建立健全公務員競爭上崗、輪崗交流、辭職辭退等體制機制,激發公務員隊伍活力。推進公務員職位分類和職位管理工作,按照市的統一部署,開展聘用制公務員和鎮(街道)機關聘員試點工作,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培訓體系,創新培訓內容和方法,出臺培訓激勵約束機制,加快公務員培訓網絡和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深入開展爭做群眾滿意的公務員活動,切實提升公務員服務建設幸福龍湖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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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軍轉安置各項工作。積極拓寬安置渠道,不斷完善軍轉干部考核考試、量化計分、雙向選擇、積分選崗等安置辦法,不斷提高軍轉干部安置工作效率和質量。著眼軍轉干部實際需要,進一步健全教育培訓體系,拓展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手段和方法,增強軍轉干部培訓實效。加快自主擇業軍轉干部服務機構建設,推行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社區化管理服務辦法,提高管理服務質量。認真落實企業軍轉干部解困政策和維護穩定工作,確保我區企業軍轉干部總體穩定。
(五)完善工資收入分配制度,著力構建合理有序的工資收入分配格局
1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努力提高居民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調節二次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加快調整城鄉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扭轉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擴大趨勢。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數的“橄欖型”分配格局。
2
、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職級與待遇掛鉤的制度。制定實施長期在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職工工資福利傾斜辦法。
3
、完善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實施績效工資為重點,探索建立高層次人才分配激勵機制、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分配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4
、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調控、指導和監督。發揮市場機制對工資分配的基礎性調節作用,著力完善企業工資分配宏觀調控體系。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企業職工工資共決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全面貫徹執行企業最低工資制度,保證低收入群體合法權益。大力推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全面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引導企業工資水平的合理增長。“十二五”期間,力爭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平均每年增長達10%。
(六)健全勞動關系調整機制,著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1
、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推動各類企業普遍與職工依法簽訂并嚴格履行勞動合同。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切實推動全區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深入開展。依法審查用人單位自制勞動合同文本。努力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并充分發揮區級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會議的作用,研究并處理勞動關系重大問題。嚴格把好區直國企產權制度改革職工分流安置的政策關、程序關和落實關,妥善處理好區直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安置問題,維護國企職工的合法權益。引導企業建立良好用工環境和管理模式,逐步構建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體現人文關懷、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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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大力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和網絡化建設,推動勞動監察執法力量向基層延伸。加大街道(鎮)、居(村)一線監察執法力量,實現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重心下移,力爭在“十二五”期間把勞動監察隊伍建設延伸到街道(鎮)一級。建立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管理平臺,全面掌握城鄉各類用人單位勞動用工信息,實現分類監管、動態監管。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加強對各類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打擊。完善與有關部門共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綜合治理機制。創新維穩工作新機制,妥善處理群眾訴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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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處機制。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全面推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信息化和人員專業、職業化建設,積極推動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庭及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仲裁調整勞動關系的導向功能,創新有效預防、疏導、化解和妥善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新方法、新途徑,完善咨詢等便民、為民制度,增強調解、仲裁等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綜合能力。
(七)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自身建設,切實提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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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進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圍繞統籌城鄉就業和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完善工作機制,加快推進街道(鎮)和社區(村居)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健全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絡。按照市的統一部署,以原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所為基礎,在各街道(鎮)建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設立信息管理系統的終端,就近為城鄉居民提供公共就業、社會保障及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勞動關系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勞動保障監察、信訪等公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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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配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力推進“金保工程”(二期)建設,不斷擴大聯網范圍,著力構建廣覆蓋、全暢通、高效率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絡,逐步實現勞動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業務的全程信息化管理。
3
、
健全完善公共服務工作機制。以就業服務、社保經辦、農民工管理、勞動關系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勞動保障監察為重點,整合各項服務資源,完善服務設施,提升服務水平,為廣大群眾提供規范、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務。
4
、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建立各級財政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正常投入和分擔機制,形成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承擔的工作任務相匹配的經費保障機制。積極爭取中央和省、市財政的支持。各級財政預算中要優先安排就業和社保專項資金,加大對重大項目的投入力度,確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重大項目的順利實施。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建立科學化、精細化理財模式,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績效。
5
、
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加快完善基層工作機制,充實基層工作人員,探索建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監察協管員制度。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干部職工法規政策、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培訓,進一步提升工作隊伍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完善機關管理制度,實現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管錢。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監督。加強作風建設,打造優質文明服務窗口,努力建設一支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的工作隊伍,樹立人社部門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