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有關精神,認真抓好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實施意見》的組織實施,更好地發揮應急管理工作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汕頭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應急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時期應急體系建設成效
“十一五”期間,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把應急管理納入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依法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在應急組織體系、應急管理體制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扎實推動了各項應急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實,為推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一)應急體系基本建立。堅持預防與處置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的原則,建立了“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區成立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下設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區總值班室納入應急辦,配置了全套通訊設備。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進一步加強。各街道(鎮)按照“有人管、有人做”的要求,逐步建立應急管理體制。區、街道(鎮)、村居三級應急管理工作網絡基本形成。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全區共編制各類應急預案788個,形成一個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內容的應急預案體系。先后出臺了應急值守、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突發事件信息處理流程等規章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了應急救援、應急物資儲備、現場指揮與分工協作、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等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制訂了《區總值班室工作職責》、《龍湖區委區政府值班工作程序規范》、《龍湖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值班考勤管理制度》,強化值班工作問責制,認真落實每天24小時“雙人雙崗”值班制度,值守應急工作流程不斷優化。
(二)應急防范和救援水平不斷提高。提高了電力、道路、通信等基礎設施的安全設防標準和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抗震設防等級,加強了江河防洪工程建設,開展了高危行業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氣象、地震、水文、海洋漁業、地質災害、森林防火、農林病蟲等監測網絡進一步完善,覆蓋全區、鎮(街道)、村居三級的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建立健全。大型水利設施、通信樞紐等重要基礎設施的監測監控和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得到加強。應急救援能力有效提升?;拘纬梢怨病⑽渚④婈牶兔癖A備役為骨干、突擊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災、醫療救護等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以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應急志愿者為輔助力量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應急隊伍建設大力推進,民兵應急分隊等應急隊伍共118支5962人,其中區級隊伍共13支1099人,各街道(鎮)以及基層綜合應急隊伍共105支4863人。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9個,儲備應急物資價值340多萬元,形成覆蓋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物資保障和儲備體系。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得到加強,已建立避難場所120個,總面積約8.3萬多平方米,可容納避難人員約3.9萬多人。
(三)基層應急管理工作逐步推進。在全區推進基層應急管理“五個一”試點工程建設,以抓機構、抓預案、抓隊伍,抓宣傳、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訓、抓演練、抓聯動等“十抓”為突破口,建立健全信息早報告、苗頭早預防、隱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處置等“五早”為重點的工作機制,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總體提升。應急演練工作扎實開展,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企業應對突發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處置水平不斷提高,做到應急有預案,救援有隊伍,聯動有機制,善后有措施。信息員隊伍建設扎實推進,全區突發公共事件基層信息員隊伍不斷壯大。
(四)全社會公共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制訂了《龍湖區加強應急管理宣教培訓計劃》,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應急培訓工作。開展深入社區、農村、學校、企業、家庭的“百人百場”應急知識宣講活動,以及“5· 1 2防災減災日”、“消防宣傳月”等主題宣傳活動,向區直機關、各街道(鎮)發放應急宣傳手冊共2000份;向各街道(鎮)、社區、村莊、中小學、幼兒園、企業分發《應急知識宣傳畫頁》10000份;向轄區中小學校分發《學生安全手冊》共11000份。積極營造了政府主導、全社會廣泛參與應急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公眾公共安全意識得到增強。
“十一五”期間,全區自然災害應對能力較大提升,事故災難得到有效遏制,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得力,社會安全事件應對有序。成功應對了2008年年初雨雪冰凍天氣、強臺風“凡亞比”、“鲇魚”等自然災害,有效防控了甲型HIN1流感、高致命性禽流感等公共衛生事件,妥善處置了集體上訪等社會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了經濟社會和諧穩定。
二、“十二五”時期應急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我區既處于改革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于各類社會矛盾凸顯期,突發事件風險增多、公共安全形勢復雜,公眾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強,對應急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各類突發事件呈現多發態勢
1、自然災害方面。受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臺風、強陣雨、高溫、雷暴等氣象災害和極端天氣是汕頭面臨的主要災害類型,受上述自然災害威脅的我區存在較為嚴重的潛在危害。同時,汕頭位于我國東南沿海地震帶,存在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危險。生物災害和外來有害生物入侵等對農林生產和生態環境也有可能造成較大危害。
2、事故災難方面。安全生產領域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結構性和區域性問題仍舊突出,安全生產基礎依然薄弱,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防范控制能力不強,重大事故隱患尚未得到根本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預警機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尚不健全。交通事故防范仍是重中之重,城市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和人員密級場所等火災風險隱患仍較突出。飲用水安全保障比較脆弱。危險化學品泄漏、工業排放造成環境污染等形勢比較嚴峻。
3、公共衛生事件方面。公共衛生事件日益呈現頻次高、傳播速度快、防控難度大、影響范圍廣、造成損失重等特點。鼠疫,霍亂等傳染病防控任務依然艱巨,新發和再發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流感大流行等威脅依然存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動物疫情存在暴發或傳入的可能。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依然較多,假冒偽劣藥品時有出現。
4、社會安全事件方面。因征地拆遷、勞資糾紛、環境污染、土地權屬、醫療糾紛以及歷史遺留問題等引發的社會群體性事件發生概率和頻次都可能增加。網絡謠言、網絡攻擊等網絡安全事件也將增加,網絡與信息安全問題日益嚴峻。各種涉外突發事件特別是涉港澳臺事件發生的幾率增加。
(二)應急體系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1、應急預案建設需進一步深化。目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總體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有關法律法規未就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職責進行明確界定。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責定位不夠明確細化,應急管理機制不健全,現階段各級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權責劃分還未完全匹配。
2、應急處置協調聯動能力需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能力不足,應急指揮系統功能還不完善。各地之間、部門之間、條塊之間、軍地之間密切協作的機制尚不健全。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協同作戰、聯合訓練演練不夠。應對突發事件時有關單位難以快速形成合力,各類救災要素難以有機整合。應急通信與信息系統標準不一,信息資源尚難以實現完全共享。
3、應急綜合保障需進一步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技術人才缺乏。搶險救援人員技能單一,綜合性應急演練偏少,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總體偏弱。應急避護場所的規劃布局不盡合理,功能不夠齊全。各類應急物資存儲設施不足,儲備規模小、數量少、品種單一,更新補充政策不健全。應急物資緊急生產定購、征收征用、調撥和配送機制不完善,應急物資聯動調度和集成能力欠缺,能夠應對的突發事件類型較少、層級較低。全區應急技術裝備落后,應急救援大型和特種裝備缺乏。應對巨災的隊伍、物資、場所等準備和能力缺失。應急資源的市場化、社會化程度不高。
4、基層應急能力與社會參與程度需進一步增強。基層應急管理組織機構薄弱,應急管理人員多為兼職,整體素質不高,隊伍不穩定,裝備水平低。應急資金投入不足,應急車輛、設施十分匱乏。應急管理宣傳教育的社會參與度較低,公眾的應急知識欠缺,自救、互救與應急避險能力普遍不高。城鄉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責任尚待有效落實。應急志愿者隊伍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其制度化建設有待加強和完善。
三、“十二五”時期應急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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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以提升應急處置與救援能力為核心,以強化應急管理基礎為重點,以推進實施主要任務為抓手,以推進應急平臺建設為突破口,實現應急體系建設和發展的可持續性,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合理布局。各級政府統一領導本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制訂與實施工作,有效整合各部門、各街道(鎮)、各有關單位隊伍、裝備、物資、設施等應急資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復建設。
2、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全面統籌突發事件應對各環節應急能力建設,兼顧短期需求與長期發展,按照應急管理的共性規律,加強應急體系薄弱環節和優先發展能力建設,重點提高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解決基層基礎薄弱、協調聯動不足等突出問題。
3、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加強和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實現政府、社會、公眾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入市場機制,調動各方面參與應急體系建設的積極性,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社會化程度。
4、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按事權合理劃分各級政府及相關單位建設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根據現實需要和實際能力確定建設項目,分級分步組織實施,有針對性地開展示范項目建設。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全區進一步健全統一指揮、功能完善、結構合理、反應靈敏、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重大基礎設施抗災、城鄉防災減災等應急基礎能力明顯增強,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和應急保障等綜合應急能力顯著提高,災后重建科學有序,能夠有序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特別是巨災,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1、監測預警能力。監測網絡與預測預報系統進一步完善,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準確性和覆蓋率進一步提高。災害性天氣預警時效提高到30分鐘以內,臺風路徑24小時預報誤差減小到100公里以內;海嘯災害預警時效提高到30分鐘;大江大河干流洪水預報時效提高到24小時,準確率達到90%,森林火災瞭望監測覆蓋率達到9 0%,高危行業(領域)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機制進一步完善;各街道(鎮)醫療衛生機構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提高到90%以上,動物疫情和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監測報告實現區級全覆蓋,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覆蓋率達到88%;水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覆蓋率達到90%;網絡輿情監測預警體系進一步健全;較大以上規模群體性事件預警率達到90%以上.預警信息公眾有效覆蓋率達到90%。
2、應急救援能力。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應對重特大突發事件快速反應能力進一步提高。一般災害情況下公路搶通時間不超過24小時,公路應急救援到達時間不超過2小時。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各級應急志愿者隊伍成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治安防控、處突維穩力量進一步加強。
3、應急保障能力。建成綜合和專業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緊急運輸、通信保障和應急平臺體系。災后12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能得到初步救助。區應急通信網絡實現街道(鎮)以上全覆蓋。區應急管理機構至少配備1種小型便攜應急通信終端,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圖像等信息確保2小時內報送到區應急平臺。
4、應急管理基礎能力。城鄉生產生活設施的抗災能力得到提升,抗御突發事件的基礎能力得到加強。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設工程基本完成加固改造,新建、改擴建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應急避護場所建設納入各級城鄉建設規劃。江河綜合防洪減災體系基本建成,重點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水利堤圍搶險加固全面完成。地質災害防治區重點治理取得顯著成效。
四、主要任務
結合突發事件應對的主要環節和需求,以專項規劃為支撐,發揮指導、平衡、綜合作用,提出基礎性、綜合性、前瞻性的建設任務。
(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整體水平。根據我區實際,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次清晰、完整配套、互相銜接、全面覆蓋”的應急預案體系。重點推進應急責任單位、大型企業、重大工程、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城鄉社區的應急預案建設。各企業按照“全、準、活、練”的要求完善應急預集,加強企業內部救援聯動。城鄉社區按照“簡明實用、操作性強”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通俗化的預案。推動應急預案的無縫隙銜接和全面覆蓋。各級各類預案按照“看得懂、記得住、用得上”的要求,實現領域上全覆蓋,內容上高質量,管理上動態化。提高應急預案的演練率,增強應急預案的實戰性。
(二)應急管理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要求,加快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專家決策咨詢制度、決策風險分析制度、現場指揮官制度、新聞發言人制度、評估和考核制度、應急物資儲備運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等制度建設,制定科學的指標體系和具體的可量化標準,構建管理規范、措施到位、責任到人的應急管理長效機制,并且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以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實行應急管理工作問責制,增強各級應急管理人員依法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識。
(三)風險管理和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1、大力推進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圍繞涉及民生的相關領域,在各個環節開展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我區風險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風險評估通報機制。重視風險狀態下的應急能力建設,使我區綜合應急管理工作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特別是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遺留問題、敏感問題上把風險和矛盾糾紛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2、健全完善監測體系。完善各類突發事件監測系統,健全專業監測和社會監測相結合的監測體系。建立和完善重點行業、重要基礎設施的監測監控系統。以預防和控制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發生為核心,健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機制。
3、加強預警系統建設。加強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建設,擴大預警發布渠道。規范和細化各類預警響應措施,提高預警響應能力。建立健全公眾情緒評估預警機制,完善基層預警體系建設。
4、強化突發事件信息管理體系建設。實現街道(鎮)和村(社區)全覆蓋,并與周邊區域的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與中央、省駐汕單位之間的信息溝通與通報機制,強化突發事件信息網絡化管理。加強社會安全穩定信息的報送機制建設。
(四)應急處置與救援體系建設。
1、健全應急決策及其支持機制。加強應急決策理論、方法和支撐技術研究,建立應急決策系統框架和模式,建立和完善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決策事后追認機制和應急處置的權力清單機制。充分利用先進科技手段,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決策及其快速評估系統。進一步完善專家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專家的咨詢和輔助決策作用。
2、完善現場指揮與協調機制。充分利用數字化、信息化、網絡化技術,建立統一的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指揮機制。推進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標準化建設和應急處置過程的程序化和規范化。按照應急等級劃分,細化現場指揮官制度,明晰指揮權限劃分,規范現場指揮權交接方式和程序。
3、加強應急聯動與協作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區政府應急辦、各專項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有關部門、各街道(鎮)與上級部門、周邊地區的聯系溝通和應急協作,強化聯合監測預警、信息溝通、技術支持、救援隊伍和物資統一調配,形成多層次的地區應急聯動體系,提高應急聯動能力和處置效率。加強我區與中央、省駐區單位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加強各級政府與垂直部門、重點企業的應急聯系溝通。
4、加強應急通行和交通保障機制建設。加強與交通、港口、海事、海關、邊檢等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強化應急車道建設和管理。整合社會運輸力量,依法建立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補償機制和綠色通道制度。
5、加強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機制建設。健全各級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依法發布、及時透明、權威準確、分工負責的信息發布機制。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正確引導”的原則,扎實推進突發事件輿論引導機制建設。建立突發事件新聞應急管理運行機制,完善輿情收集研判機制。
(五)應急善后工作體系建設。
1、加強恢復重建機制建設。制定安置、救助、補償、撫恤、保險等工作程序。完善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機制,重點加強供電、供氣、供排水、交通、通信等生命線工程的快速恢復能力建設。提高保障民眾基本生產、生活和社會正常秩序的恢復能力。建立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和災后精神衛生救援制度。把避護場所、逃生標志、防災公園、防災教育中心等納入恢復重建規劃。立足長遠發展,加強恢復重建的科學規劃,明確恢復重建任務,制定各項支持政策和資金解決方案,注重恢復重建工作與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就業、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等相結合。
2、健全調查評估機制。建立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機制,規范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調查評估的組織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調查評估指標體系。建立全區應急能力評估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對各部門、各街道(鎮)應急管理工作的績效考核和能力評估的流程和標準。針對重特大突發事件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逐步推進建立專家參與的第三方調查評估機制。
3、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充分整合社會資源,引進社會組織和個人力量,促進社會互助,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救助體系。構建全區統一的社會救助平臺,提高統籌協調社會救助力量和物資的能力。建立健全災害保險制度,擴大恢復重建資金來源,拓寬災害風險轉移渠道。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法律援助機制。
(六)綜合保障體系建設。
1、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管理。強化各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重點加強相關專業裝備配備,提升綜合救援能力。有效整合現有應急救援力量,科學規劃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規模和布局,提高應急救援的覆蓋面。強化公安,消防、武警和軍隊等骨干隊伍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統一調度機制。建立隊伍派遣補償、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和高風險作業補助、心理危機干預等機制,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機制相結合的方式,加強隊伍經費保障制度建設。
2、推進應急物資建設和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儲備與社會儲備相結合、實物儲備與能力儲備相結合、集中儲備與分散儲備相結合的多層次儲備體系,節約儲備成本。推動應急資源整合管理工作,在應急救援活動中提供及時充足的應急資源,逐步實現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應急資源配置和調度方案。
3、推進應急避護場所建設和管理。規范應急避護場所標識,提高公眾應急識別和避險能力。按照“規劃一批、建設一批”的思路和“能安置、能生活、能保障、能指揮”的要求,結合城鄉規劃建設和新農村建設情況,進一步規范全市應急避護場所的規劃與建設。
4、完善應急保障機制。健全長效規范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撥付和監督制度。加強應急通信保障機制建設。完善適應各類突發事件和各種重大活動的通信保障預案。結合云計算、物聯網的發展,充分利用現有有線無線、衛星等通信技術,推進無線政務網、移動通信車等保障設備設施建設,大力提升通信管網安全保障能力。
(七)應急指揮平臺體系建設。
借助信息技術的推動力,以“適度超前,高標準要求”為目標,按照“標準一致,規劃一致、進度一致”的原則,推動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按照《廣東省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和《廣東省應急平臺體系技術要求》等文件的要求,扎實推進全區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工作。實現與省應急平臺互聯互通,逐步與區有關單位信息系統的兼容和互通。確保全區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通信暢通。建立移動應急指揮中心及備份中心,完善應急指揮平臺管理制度,確保全區應急指揮平臺管理實現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八)應急宣教培訓體系建設。
1、健全應急宣教體系。從民族教育、素質教育的高度,按照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對公民進行全面的、系統的應急文化教育。貫徹“全民參與、長期堅持、講求實效”的方針,推進應急避險知識和技能向社會各界普及。形成“政府主導、媒體主動、教育滲透、全民參與”的社會化宣教格局。強化應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普及,完善面向社區和公眾的應急科普宣教渠道,提高公眾避險逃生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2、健全應急培訓體系。整合現有教育和培訓資源,加大應急管理系統化、專業化培訓力度,構建規范的應急管理培訓體系。建立公救、自救、互救相結合的培訓體系,實行分級、分類的應急管理培訓并進行經常性演練。積極推進業務培訓等應急管理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九)巨災防范與救援體系建設。
1、建立統一的巨災應急指揮協調機制。研究總結經驗教訓,建立統一指揮、應急聯動、快速響應的巨災救援聯動與協作機制。研究巨災應急指揮機構方案,探索科學有效的巨災應對模式。
2、開展區域巨災風險分析及應對能力評價。開展針對巨災的發生發展機理,防御、應急準備、處置救援等研究,識別區域內潛在巨災種類并評價其危險度,預測可能的影響區域及危害后果,查明和分析區域巨災隱患及應對巨災的功能缺陷,綜合評價區域巨災應對能力,形成應對策略。
3、加強巨災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從巨災應對的要求及規律出發,對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避護場所、技術手段、資金等各類資源進行統籌規劃、設計和儲備。有針對性地開展應對巨災應急預案的研究與編制。開展巨災應急救援的信息、通信保障渠道和手段研究,提出通信保障策略,逐步配置不受公網損壞影響的高技術通信設備。探索設立巨災救援的志愿者組織,對志愿者進行理論培訓和應急演練,研究隊伍建設模式和管理機制。加強應對巨災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提升全社會的巨災認知水平和應急能力。
(十)重要基礎設施和資源安全建設。
制定專項的重要基礎設施和資源保護計劃,對供排水、供電、供氣、交通、通信和學校、醫院、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堤防、港口等基礎設施抵抗地震、洪水、極端氣象災害和事故災難的能力進行系統評估和鑒定,建立重要基礎設施風險隱患數據庫。對水資源、電力、成品油、燃氣等關鍵資源安全保障能力進行評估,建立資源安全預警機制。完善供排水、供電、供氣、交通、通信等重要基礎設施和成品油、生活必需品等資源的應急保障預案。完善生活必需品及糧油市場監測、政府儲備和應急投放網絡體系。對基礎設施分類制定抗震加固改造計劃,實施建筑抗震加固工程。
(十一)基層應急體系建設。
1、健全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加強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強化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各級政府應急辦機構定位,提高其權威性和協調性。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建設,通過整合資源、重心下移、協調聯動等方式,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力量。完善各專項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建設,明確責任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加強各級各單位之間應急管理工作的協調,提升基層的應急管理能力。
2、加強基層應急預案制訂與演練。強化基層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范應急響應操作程序,實現應急預案全覆蓋。加強基層應急預案編制、修訂等管理工作,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長效機制。結合實際,定期組織公眾參與度高、針對性強、形式多樣、簡單實用的應急演練。全區各類學校、托幼機構每年定期舉辦地震、火災等應急疏散演練。
3、建立基層應急隊伍體系。鎮(街道)整合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物業保安、公益性崗位人員和志愿者等具有相關救援知識和經驗的人員,建立“一隊多能”的基層應急隊伍。
4、加強基層單位應急能力建設。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設施和避護場所建設,提高基層單位自身防災救災能力。深入開展應急管理示范點創建活動。
(十二)科技支撐體系建設。
推進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相關技術的發展和應用,重點發展應急指揮平臺支撐技術、應急組織支撐技術和應急決策支撐技術。整合全區的應急資源,建立完善典型案例、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儲備、應急避護場所,大型應急裝備和設備、風險源信息等基礎數據庫。加大資金和科技投入,為應急管理專家、社會各界參與應急管理科技支撐體系建設拓展新平臺。充分發揮區應急管理專家組的作用,積極開展應急管理課題研究,提升應急管理科技化水平。
五、重點項目
“十二五”期間,在整合現有資源基礎上,著重強化綜合應急能力,解決應對巨災的關鍵和共性問題,扎實推進綜合性、全局性重點建設項目建設。
(一)區應急管理指揮中心建設工程。切實把建設區應急指揮中心作為重中之重來抓,不斷完善全區應急指揮平臺體系建設。加快區應急指揮平臺中心場所建設,確保被省政府列為試點的龍湖區應急指揮平臺2012年底實現與省應急指揮平臺互聯互通;健全應急指揮技術網絡,2013年與公安視頻網絡實現互連互通;結合應急工作的實際,分步推進街道(鎮)應急網絡建設;在2014年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互為支撐、安全暢通的應急指揮平臺體系。
(二)區綜合應急救援大隊建設工程。以龍湖公安消防大隊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成立“一專多能”的區綜合應急救援大隊。整合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加強區防汛搶險機動隊、街道(鎮)專(兼)職消防隊、醫療救護應急分隊、建筑工程搶險隊、區物資運輸隊、道路、環境監測應急分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分隊、處置食品藥品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動植物疫情應急處置分隊、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在增強專業應急救援能力的基礎上,著力提高應急救援通用能力,達到綜合性應急救援和多災種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
(三)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工程。按照布局合理、平災結合、物盡其用、安全可靠的要求,突出長期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結合全區人口疏密程度、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分布情況,把現狀為空地、綠地、公園、廣場、學校操場、體育場等室外場地,在不影響日常使用功能的情況下,就近合理規劃、因地制宜建設長期應急避難場所,完善供水、供電、通訊、消防、生活等必備設施,具備災后收容附近居民,并保證災民基本生活的功能。
(四)地質災害預測預警體系及災害治理建設工程。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監測預警網絡,充分發揮村(社區)的作用,查明全區地質災害的發育狀況、分布規律及危害程度,確定納入監測巡查范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編制監測巡查方案;建立防災責任制,明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責任單位、責任人;選拔具有一定能力素質的群眾作地質災害監測員,配備簡易監測工具、簡易報警器材,根據情況進行監控巡查,及時報告監測情況。加快我區地質災害易發點(區)調查評價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檔案、隱患點監測原始資料檔案及隱患區宏觀巡查檔案,并及時更新。出現災情險情迅速撤離群眾,及時上報上級部門,落實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積極開展工程治理、搬遷、土地整治,消除地質災害的威脅。
(五)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加強區級疾控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實驗室能力建設,按照標準改造實驗室和配置設備,完善輔助設施。加強區、街道(鎮)衛生監督網絡建設,形成覆蓋城鄉、統一高效的衛生監督體系。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評估體系和飲用水安全監測網絡。建立區域性應急藥物儲備庫,完善應急救援基本裝備設備,組建突發急性傳染病應急隊伍和緊急醫學救援隊伍。進一步完善傳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藥品安全和動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建設,實現重點傳染病的實時監控、預測和預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要求,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加強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落實責任主體,建立協調機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保障各項建設任務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健全區、各街道(鎮)和相關單位及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之間分工協作機制,強化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責,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制度。
(二)加大經費投入。一是加大財政對應急管理投入的力度。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部門所需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和處置應對資金,按規定程序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根據實際需要,在相關部門一般性支出預算中增設突發事件應急專項資金,用于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在財力許可的情況下應逐年增加。二是區財政局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及時撥付應急和救助經費。遇到緊急情況時,遵循“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保障應急和救助資金及時到位。三是完善應急管理財政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適應應急隊伍、裝備、交通、通信、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與更新維護資金的需要,加大對應急體系建設規劃重點項目的支持力度。四是區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績效評估。
(三)加強應急培訓。當前,人才短缺是制約區應急體系建設的瓶頸問題。要加大人才培養的力度,突出加強對區有關部門、街 道(鎮)分管領導和負責人員的培訓,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用什么訓什么”的要求,開展以會代訓、考察觀摩、互動探討等活動,引導認清“十二五”規劃的精神實質、政策要求、發展方向,為規劃的落實打下基礎。要加強對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村(社區)應急管理負責人的培訓,不斷提高應急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要充分運用社會資源,建立區應急管理專家庫,為區應急體系建設提供咨詢、對策。
(四)強化監督評估。對于規劃涉及的各項指標、建設任務,建立實施監督評估機制,區應急辦及時跟蹤,對規劃進展和落實情況進行評估,提出對策建議,保障規劃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每年要會同區有關單位組織一次項目督查。若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進行規劃修訂,以保持本規劃的科學性與指導性。
(五)開展交流與合作。加強與兄弟區(縣)之間的應急管理工作的交流與合作。組織相互交流和學習培訓,學習、借鑒國內外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和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有益經驗,促進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