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嘉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017年設立汕頭市龍湖區金象創業孵化基地,2017年7月、10月分別經我局和市人社局批準認定為“龍湖區創業孵化基地”,“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市區共建)”。因該基地運營達不到預期效果,2021年1月汕頭市嘉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取消資格申請。鑒于該基地認定有效期3年期滿未參加評價,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汕龍人社〔2016〕74 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社局及我局研究決定,同意取消汕頭市金象創業孵化基地的“汕頭市龍湖區創業孵化基地”、“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市區共建)”資格。
特此公告。
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