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汕頭市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經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現將汕頭市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2021年)總成績和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筆試、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在本崗位面試合格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汕頭市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2021年)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體檢有關事項
(一)集中簽到。確定為體檢對象的考生請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8:00前到龍湖區長江路19號泰業大廈東門集中報到。請考生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體檢費、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需矯正視力的,請攜帶本人常用的眼鏡)、黑色簽字筆或鋼筆,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聽從工作人員安排和指引。對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參加體檢的體檢對象,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體檢紀律。體檢對象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報到時須關閉后裝入信封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院時領回。體檢過程中,體檢對象應按照工作人員指引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體檢對象在體檢過程中不得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不得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體檢過程中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交談、未經許可不得離開體檢現場。
(三)考生離場。經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在工作人員組織下繳交體檢費,并領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離開體檢醫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體檢對象應提前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體檢考生須知》(附件2),了解有關體檢程序,并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工作人員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系。如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資格的,務必于體檢當天前一個工作日的下午5時前,與招聘單位聯系。請體檢對象選擇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點位置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遲到。
(五)體檢標準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六)未盡事宜,請與汕頭市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系。聯系電話:0754-88260379。
附件:
1.汕頭市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2021年)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xlsx
汕頭市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