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廣東省公安機關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工作有關要求。根據《汕頭市2023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實施工作方案》和《汕頭市龍湖區 2023 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結合龍湖公安分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中央、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要求為指導,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努力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邁上新臺階,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便利一流的營商環境。
二、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基本原則:抽查工作應該遵循依法實施、公正高效、綜合檢查、規范透明的原則。
(二)目標: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整合監管資源,統籌執法力量,減少對企業多頭多層重復檢查,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執法成本,提升監管效能,使抽查成為監管的主要方式,構建“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的監管格局。
三、抽查時間
依照上級計劃時間節點的工作安排,本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實施時間截至2023年12月20日,抽查行動具體時間由各相關檢查單位自定。
四、組織實施
(一)抽查方式
按照《汕頭市2023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實施工作方案》和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我局為牽頭單位的檢查事項,各相關檢查單位應主動協調其他局各配合部門,根據抽查事項制定詳細的聯合檢查實施方案,及時通知各配合部門在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中認領任務,做好抽查計劃實施全過程的督促指導工作。我局為配合單位的事項,各相關檢查單位要積極與其他局發起部門對接,按計劃要求完成我局的任務,并及時將檢查的結果錄入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系統。
(二)分工及措施
執法檢查時,各單位執法檢查人員要嚴格按照各自職能范圍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實施檢查。參與執法檢查人員需攜帶檢查執法設備和執法文書。執法檢查時,檢查人員應出示有效執法證件,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并由被檢查場所現場負責人簽名確認。對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各部門職責依法予以處理。
(三)抽查結果公示
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參與檢查單位將抽查結果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廣東省協同監管平臺進行錄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組織。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在要求,是推進依法行政、減輕企業負擔,減少權力尋租、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措施,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內容,認真組織落實,并加強日常檢查指導,各有關單位要增強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強化部門聯動,密切協作,探索完善抽查監管機制,確保“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強化責任落實。參與檢查單位要按照工作部署和時間節點,細化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分工,有序統籌推進,確保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要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加強后續監管,防止監管脫節,扎實推進抽查監管工作落地見效。
(三)強化執法紀律。執法人員對被抽查的經營場所實施檢查時,不得妨礙經營場所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檢查對象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對抽查監管工作中失職瀆職和違規的,將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