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凱慶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普):
本局依法受理薛江龍(身份證號碼41122419871117XXXX)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作出汕龍人社工認字〔2024〕002號認定工傷決定書,確認薛江龍受到的事故傷害為工傷。因無法直接向貴司送達該決定書,現我局采取公告形式,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自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汕頭市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