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德潤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處你單位拖欠黃國騰、郭創樹、陳暢、王站穩、徐翔等11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共計279112元,違反了《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一案,因你單位黃國騰、郭創樹、陳暢、王站穩、徐翔等11名勞動者到龍湖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投訴你單位拖欠其在譽境陽光項目勞動報酬共計279112元,并稱你單位一直推脫不予支付其報酬。我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監察員多次撥打負責人電話均拒絕配合和無法聯系。對此,我局已分別于2024年12月3日和12月27日到你單位在譽境陽光項目的施工場地張貼《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汕龍人社監字﹝2024﹞第B012-1號)和《勞動保障監察通知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案件公告》(汕龍人社監字﹝2024﹞第B012-1號),并于2025年1月6日在龍湖區人社局網站發布《勞動保障監察通知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接受調查或者配合處理案件公告》(汕龍人社監字﹝2024﹞第B012-1號),通知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分別于2024年12月9日15時30分、12月31日15時30分到我局接受調查、配合處理。但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無正當理由至今不接受調查、配合處理。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汕龍人社監字﹝2024﹞第B012-1號),依照《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責令你單位限期于2025年1月20日9時前支付黃國騰、郭創樹、陳暢、王站穩、徐翔等11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共計279112元。你應當在2025年1月20日9時前對以上問題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和工資支付的書面證明材料報我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地址:汕頭市龍湖區梅溪東路經濟綜合樓三樓,聯系人:楊同志、陳同志,聯系電話0754-88269220)。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1.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pdf
汕頭市龍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