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現將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入圍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時,并列進入面試。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有關要求,確定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各崗位入圍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入圍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7月29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汕頭市龍湖區珠江路23號珠江樓教育局9樓會議室。請入圍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保持手機暢通,以便聯系。
(三)面試前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登錄“職得招聘網”www.zdzp.cn并用A4紙雙面打印報名表,并在背面“報名人員承諾”中簽名);
2.報考考生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2023、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個人社保繳費記錄情況;
3.正在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廣東省招募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相符的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查詢打印)、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查詢打印)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2025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和在境內就讀的2025屆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非在職)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7.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2025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暫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報名,對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2025年應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提交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以上兩類均須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8.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的,須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簽名委托書原件一份。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負責對入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所有證件(除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后現場退還。
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或應聘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應聘人員應聘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四、面試有關事項
面試時間初定于2025年8月上旬(以面試公告為準)。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將于近期在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五、聯系部門及電話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0754-88831114
咨詢時間:2025年7月25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工作日)
附件:汕頭市龍湖區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入圍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