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真慧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等48戶企業(名單附后):
本局于2025年11月7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擬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因你單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上述你單位公告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內容是:你單位2023年度、2024年度連續兩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并經稅務部門確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無稅務申報記錄,違反了企業信息公示管理規定。本局通過電話、郵寄文書、現場核查等方式均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你單位的行為已構成《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所指的違法行為,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擬對你單位作如下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告知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你單位自本告知書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鄭同志,張同志 聯系電話:0754-88344754
聯系地址:汕頭市龍湖區榕江路21號龍湖工商大廈310房
汕頭市龍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