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華洋建筑工程勞務有限公司(龍光譽禧陽光雅園項目,暫定名:鄱陽湖路與武夷山路交界北側商品房項目):
你單位在工資分配(規章制度、勞動就業、勞動用工、?工資分配、社會保險、職業技能持證上崗、職業介紹)方面違反國家和我省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存在以下問題:你單位作為勞務分包單位,未向我局提供在汕頭市龍湖區龍光譽禧陽光雅園項目的勞動用工資料,且涉嫌拖欠陳為均、楊彬、丁福寶、李銳、魏曉龍等5名工人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的勞動報酬合計281520元。
現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一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等規定,下達指令如下:責令你單位限期于2024年5月22日前支付陳為均、楊彬、丁福寶、李銳、魏曉龍等5名工人在龍光譽禧陽光雅園項目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的勞動報酬,并落實施工企業的用工管理及工資支付義務,對項目所有工人的欠薪情況進行排查支付。
你單位應當在2024年5月22日前對以上問題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和證明書面報我局執法大隊。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將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二條等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聯系人:蔡同志、陳同志 聯系電話:0754-88269220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