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省、市駐區各有關單位
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汕頭市龍湖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我們反映。
汕頭市龍湖區教育局 汕頭市龍湖區發展和改革局
汕頭市龍湖區財政局 汕頭市自然資源局龍湖分局
汕頭市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汕頭市龍湖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9月3日
汕頭市龍湖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
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廣東省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粵府〔2021〕55號)和《廣東省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粵府辦〔2018〕28號),進一步規范我省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廣東省加強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2〕33號)《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粵教基〔2023〕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國家和省的學前教育工作部署,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科學規劃和合理布局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立龍湖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和使用的長效機制,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促進本區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二、基本原則
?。ㄒ唬┛茖W規劃。強化學前教育規劃建設,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就近接受公益性和普惠性學前教育。同時統籌考慮托育服務需求,積極探索幼兒園、托育機構一體化規劃建設。
?。ǘ┳⒅貙嵭АMㄟ^舊城區改造、新建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建設幼兒園等方式,規劃建設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解決好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和城鄉接合部幼兒園數量不足的問題。
?。ㄈ┩酵七M。堅持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則,在城鎮新建居住區和舊城區改造工程中按規劃配套建設幼兒園。
?。ㄋ模┎块T協作。區政府及發展改革、教育、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和職能分工做好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立項、規劃、用地、建設和竣工驗收備案、移交和使用等工作。
三、規劃和建設標準
(一)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建設規模應根據服務人口數量,按照千人學位數不低于40座的標準,統籌考慮區域適齡幼兒數量、教育資源狀況、幼兒園服務半徑、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
(二)每4500人或以上人口區域內(每戶按不低于3.2人計),預留一所6個班或以上(每班按30座計)規模的幼兒園建設用地,超出1.2萬人的住宅小區應分設2所以上的幼兒園。住宅小區開發總量不達4500人(每戶按不低于3.2人計)的零星開發的商品房項目、保障性住宅項目和舊城區改造項目,根據規劃標準和區域居住人口測算生源數量,應按照住戶千人學位數不低于40座以及幼兒園服務半徑等要求,結合實際另行規劃預留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
?。ㄈ┬乱巹澖ㄔO的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要按照《幼兒園建設標準》(建發〔2016〕246號)、《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 39-2016)(2019年版)《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粵教基〔2023〕4號)和綠色建筑標準等標準規范進行建設,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位于高烈度設防地區、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新規劃建設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采用隔震減震等技術要求進行建設。本辦法實施前已批準建設的配套幼兒園,可按原標準建設。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設用地和出入口,具體設置應達到以下標準(見下表)。
(四)達不到配建標準要求的住宅小區,須承擔與其居住區人口規模(戶數)相適應的配套幼兒園建設與用地成本,可以聯合多個達不到配建標準要求的住宅小區規劃共建一所配套幼兒園,原則上布局在其中較大區塊內;可以按照本區學位成本(含建設與用地費用)和須配建學位數出資,由區教育部門統籌解決學位問題。具體落實措施由區自然資源部門結合實際制定。
?。ㄎ澹┬^配套幼兒園建設在保障適齡兒童幼兒園學位供給基礎上,可適當增加用地面積建設幼兒園托班,用于招收2至3歲的幼兒。
四、工作要求
?。ㄒ唬﹨^教育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學前教育發展實際,編制幼兒園建設專項規劃,報區政府審批后實施。區自然資源部門應積極協調將幼兒園建設專項規劃的有關內容納入詳細規劃,保證幼兒園的規模、數量與城市發展和人口增長相適應。
?。ǘ﹨^自然資源部門出讓土地要根據幼兒園建設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需配套建設幼兒園的地塊,協調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和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列明,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應履行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以及無償移交給區教育部門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明確幼兒園建設、裝修及移交標準。
?。ㄈ﹨^自然資源部門在審查住宅小區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時,應根據規劃條件和有關標準,審查配套幼兒園的用地、位置、建設規模等。幼兒園項目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前,應先征得區教育部門書面同意意見。
(四)商住用地開發、城市更新項目,應按標準足額預留城鎮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對調高容積率的商品住宅項目應按人口增加比例調增配建學位數。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用地應在居住小區紅線范圍外劃定,單獨成宗,單獨供地,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建筑面積不納入擬供應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五)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屬于公共教育資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或改變其用途。確需占用已建成幼兒園用地的,應當依法或者依照國家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并就近按不少于原有用地和建筑面積的原則同步重新選址建設,同步移交使用。
?。┬陆ㄗ≌^配套幼兒園由區人民政府接收后歸口區教育部門統一管理,舉辦為公辦幼兒園(含政府和教育部門舉辦,國有企事業單位、街道和村集體、普通高等學校等集體經濟組織舉辦的公辦幼兒園)。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小區配套幼兒園按照就近原則招生,具體招生規則及范圍由區教育部門制定。區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機構編制、教師配備等工作。登記管理部門應依法核準登記。收費標準按照汕頭市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執行。
?。ㄆ撸┳≌^配套幼兒園由居住區開發建設單位配套建設,并保證配套幼兒園建設與所在住宅小區開發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區教育部門應根據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審批手續辦理需要按程序提交申請。
?。ò耍┓制陂_發的項目,配建的幼兒園應與住宅開發項目首期同步驗收,幼兒園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辦理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對有幼兒園完整配建規劃但未按要求開工建設或未列入首期建設的,報請區政府責令限期開工。
?。ň牛┡涮捉ㄔO的幼兒園實行“交鑰匙”工程,由項目建設單位完成全部建設內容。配套建設的幼兒園建筑面積和用地面積要達到國家標準,設計方案要達到國家規范,裝修標準要符合保育教育使用要求:配套幼兒園應當功能獨立,與住宅小區其他用地界限明確,除單獨提供安全暢通的出入口外,還應提供單獨的供水、供電、燃氣計量裝置。幼兒園建設應按照國家、省有關建筑設計標準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建設,適當預留人員暢行和車輛停放的空間,確保幼兒和教職工安全。幼兒園應設置教師及家長接送停車位,幼兒園用地范圍內地下空間應為幼兒園所有,并保持通道獨立。配套幼兒園用地范圍應在規劃條件(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中明確,地下空間滿足相對獨立使用要求。幼兒園所有建筑材料必須符合環保要求,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必須合格。運動場地合成材料面層的環保性能須達到省定限量技術指標要求,原材料合格方可施工,成品樣塊檢測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并在移交時提供相應的檢測報告,移交的幼兒園應具備入園條件(入園條件配置標準參照《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執行)。
?。ㄊτ谠诮ㄓ變簣@,區相關職能部門應報請區人民政府責成建設單位倒排工期,明確竣工驗收、移交接收時點,督促其按標準完成建設任務。對縮建少建的,要通過改擴建、補建等方式予以解決。對違反土地使用要求和規劃,在幼兒園建設用地上進行其他項目建設的,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置。對違反規劃要求和建設條件、且不按時落實整改要求的建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要依權限將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ㄊ唬┙ㄔO單位應自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完整的工程檔案資料(設計、施工等圖紙和房屋保修書、使用說明書、規劃驗收資料等材料)移交給區教育部門。對約定無償移交給區政府的配套幼兒園,在幼兒園各項驗收辦理完成、符合辦理產權登記條件后,由建設單位協助區教育部門在30日內向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登記手續。
?。ㄊπ^開發總量不達4500人(每戶按不低于3.2人計)的零星開發的商品房項目、保障性住宅項目和舊城區改造項目,應納入幼兒園建設專項規劃,由相關職能部門報請區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幼兒園用地和建設問題。
五、保障機制
?。ㄒ唬﹨^發展改革、教育、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編辦、民政等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建居住區和舊城區改造中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建設和管理,加強溝通協調,落實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的規劃、建設、移交、辦證、管理、使用、收費等規定,理順管理機制、嚴格管理。
1.區自然資源部門將幼兒園布局規劃確定的學前教育設施布局及要求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供規劃條件。在規劃方案審查、工程規劃許可、規劃竣工核實等階段做好審核把關工作。
2.發改部門要積極參與配套幼兒園建設項目規劃布局,對需要改建、補建、新建的項目按程序及時辦理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
3.住建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參建主體依法做好配套幼兒園建設勘察、設計和施工等工作,保障建設施工安全;同時在配套幼兒園施工許可和竣工備案等環節予以指導支持,并督促建設單位在幼兒園建成后及時移交給教育部門。
4.教育部門在接到移交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后,要負責跟蹤做好配套幼兒園的裝飾裝修、教師配備、設施設備配置等工作,按照時間節點開園,并負責做好辦園行為監管、師資隊伍建設、教學業務管理工作,保障保教質量。
5.財政部門按照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將公辦幼兒園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幼兒園的正常運轉;積極支持配套幼兒園建設工作,督促資金使用單位規范經費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配套幼兒園教職工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職稱評聘的指導、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
7.衛生健康部門要對幼兒園出具衛生評價合格報告,并對幼兒園規范開設托班進行指導。
8. 機構編制部門要按機構編制有關規定做好小區配套公辦幼兒園機構編制相關工作。
?。ǘ└飨嚓P部門建立幼兒園規劃、建設、使用的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確保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的各項政策得到落實。要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建立工作臺賬,定期開展摸排,及時更新臺賬,逐項逐園銷賬。要適時組織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回頭看”,確保學前教育資源得到鞏固。
(三)區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在建設項目審批、土地出讓、規劃、建設和竣工驗收備案等程序時,應嚴格審查住宅小區配套規劃建設幼兒園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和處理。
六、附則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本辦法由區教育局會同區發展改革、區財政、區自然資源、區住房城鄉建設、區衛生健康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