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為貫徹落實2019年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以及《關于加強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的通知》(汕龍辦知〔2021〕56號)等文件有關要求,進一步提高我局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錄。凡列入本目錄的公開事項,除《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明確可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均應按要求主動進行公開。
(一)公開事項和內容
重點公開機構概況、辦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動態、政策法規、政策解讀、新聞發布、回應互動、行政執法等6類7項內容。
(二)公開時限
公開時限為自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對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方式
通過網站等形式主動公開。
(四)責任主體
辦公室牽頭,各有關股室和單位根據責任分工分別負責(詳見主動公開事項表)。
(五)監督渠道
辦公室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我局主動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電話:0754-88260093。傳真號碼:0754-88263005。通訊地址:汕頭市龍湖區榕江路21號龍湖工商大廈911室,郵編:515041;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二、主動公開事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