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為貫徹落實2019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等文件有關要求,進一步提高我局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錄。
一、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公開方式和監督渠道
【責任主體】汕頭市龍湖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開方式】汕頭市龍湖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網站專欄主動公開
【監督渠道】通過網站互動(http://12345.shantou.gov.cn/)、電話監督(0754-88830261)